近年来,大理市针对社区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和新特点,紧密结合实际,对社区内五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增强了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对直属党员实行“全权管理”。对社区直属党员着力从“管得住、管得好”上下功夫,通过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教育培训等各项制度,建立“一档”、“二册”、“三表”、“六簿”,实现了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通过组建各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设立党的政策宣传岗、社区治安维护岗、环境卫生监督岗等,广泛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为社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了平台。
对离退休党员实行“关爱管理”。各社区通过各种志愿者服务队、开办敬老院、老年公寓、家政服务部等对困难老党员实行结对帮扶,提供生活照料、就医陪护等各项关爱服务。充分利用离退休党员觉悟高、经验丰富、闲暇时间多的特点,组织德高望重、办事热心、有一定专业特长的老党员开展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便民服务活动,使离退休党员在社区中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在服务社区建设中发挥余热。
对下岗失业党员实行“扶助管理”。专门针对下岗失业党员组建了楼宇党支部、庭院党支部,进一步强化对下岗失业党员的教育管理。以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下岗失业党员登记制度,定期到下岗失业党员家中走访,了解实际困难和思想状况,切实做好解贫济困帮扶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劳动就业及职业技能培训部门,定期开展就业咨询、技能培训、政策讲解等,为下岗失业党员实现再就业铺路搭桥。
对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在开展社区联建共创工作中,驻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将单位党员基本情况及特长介绍给社区党组织,并要求党员工作八小时外进社区报到,积极推行在职党员“工作时间单位党组织管,工作八小时外社区党组织管”的“双重管理”模式。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的特长分别聘请为各种义务队成员,建立和完善在职党员登记制度,及时将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向所属单位反馈,反馈意见作为单位党员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强化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激发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对流动党员实行“跟踪管理”。全市20个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严格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建立了外出党员登记制度,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动原因、去向、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实行动态台帐式管理。工作中采取定联系流动党员责任人,每月定期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如实向所在支部汇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等“三定”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跟踪管理。目前,全市已登记了72名社区流动党员的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澧组汤立辉荐自大理市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