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唐家墩街道工委日前下文规定,2名以上党代表、5名以上党员可以向街道各级党组织提交“建议案”。党组织若不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推诿实施整改意见的,有关责任人将受处分。
从去年开始,唐家墩街道开始试行党员“建议案”制度,将收集党员意见经常化。近日,街道工委再次将其制度化,规定了党员建议案的提交方式、办理时限等,并作出规定:每半年组织党务监督员或党员、党代表检查一次党员建议案的办理情况。(澧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