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扩大党在城市社区工作的覆盖面,增强街道、社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推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经过4年的努力,使街道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社区党支部建设和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明显加强,社区思想、文化建设和党的群众工作有明显改进,街道、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我市街道、社区党的建设重点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形成强有力的街道、社区工作领导核心
街道、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主导力量。因此,必须把抓好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素质,作为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
抓住关键,大力加强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较强领导能力的党员干部及时选拔到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中来,特别要选好配强街道党工委书记。要拓宽选配渠道,有计划地从市、区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素质好、熟悉城市管理、善于带队伍、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街道担任领导职务。要改进选拔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做法,真正让优秀人才走上街道领导岗位。要努力改善街道党工委班子结构,街道党工委与行政班子可适当交叉兼职。随着社区党建工作任务的不断加重,党工委班子中应有分管党群工作的专职副书记。同时,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立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务干部。
夯实基础,搞好社区党支部班子建设。从目前社区党支部班子的现状看,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问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人选缺乏。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改变这种状况。要下大力整顿好社区后进领导班子。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居委会党员干部,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对支部书记人选缺乏的,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有较强事业心的年轻党员到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也可从企业下岗职工、复退军人和大学生中公开选聘优秀党员到社区担任支部书记。从有利于社区工作考虑,党支部书记可按法定程序兼任居委会主任。
抓好教育培训,提高街道、社区干部素质。要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和途径,加强对街道、社区干部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同时,要加大科技文化和业务管理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本领。街道、社区主要领导干部的培训应列入市和县(市)区党校的培训计划。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对干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政务居务公开、党风廉政等各项制度,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二、建立健全共建机制,努力构筑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适应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服务的新形势、新任务,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共建机制,进一步拓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努力形成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组织网络。在街道一级,建立街道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街道党委牵头,辖区内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是围绕街道党建工作,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调活动、服务群众,形成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街道党建工作的格局。社区一级,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小组,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内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和在职党员参加。主要职责是协调开展社区党建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公益性的社区服务活动。
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各地要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根据街道、社区的工作实际,从有利于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入手,采取各项工作联动,建立综合目标责任体系,把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同其他工作责任一并加以明确。同时要学习借鉴成功做法。例如,有的地方以街道党工委委员联支部、支部委员联党员、党员联群众为主要形式,建立党员责任区,并明确责任,引导、动员党员参加责任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有的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建责任区,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有的建立街道党员和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共管责任区,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等等。
不断探索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保障制度。一是落实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职责分工制度。通过明确各单位党组织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来保证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二是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组织的活动制度。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组织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并持之以恒,形成制度。三是探索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制度。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建立在职党员登记制度、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活动反馈制度,并将党员干部在社区中的表现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比先进、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各类组织党的建设,扩大党在城市社区工作的覆盖面
随着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市城市社区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大量涌现,城市新区、住宅不断增多。但党建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继续抓紧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要认真贯彻好市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凡党员人数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都应建立党的组织,并按照企业的特点开展党的活动。凡有党员、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对暂无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应抓紧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重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工作。要全面摸清这些单位基本情况、党员分布情况、党组织建立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党组织建立工作。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指派党的工作联络员负责这些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党组织的建立工作。
切实抓好社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要按照 “一居一支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的建设。凡已建立居委会的,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在调整组建新社区时,同步建立社区党支部,对党员人数多的社区,可按规定设立党总支或党委。
理顺社区党组织领导管理关系。按照属地管理、属资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辖区内无主管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组织,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区级部门的派出机构,由区级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实行双重管理。社区内退休党员、失业党员、未就业转退军人和学生党员、其他流动党员,由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为充分发挥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街道党工委可设置若干行业综合党组织,领导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一些社会团体党组织建设工作。
四、强化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特别是社区组织要落实责任,改进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使之真正成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模范。
切实做好退休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退休职工党员是社区党员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开展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发挥退休职工党员的作用,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要积极做好思想工作,使退休职工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实行按居住地管理。要结合退休职工党员特点,加强对他们的教育,既要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也要使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教,继续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加强对流动党员和待业、失业等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要通过建立党员联络站等形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社区中各类待业、失业的党员关系原则上转至居住地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要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协助做好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好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带头作用。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和特长,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活动。通过开展一人一岗、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动员社区党员,在创建文明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澧组吴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