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是是党做好农村工作、巩固执政地位的坚实基础,抓好农村基层组织民主政治建设,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年来,津市市委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保证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2001年以来,津市市在全省农村率先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并先后实行了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关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村级组织通过“两推一选”、“直推直选”等方式,顺利实现了村支两委的换届选举;在全市81个村全部实行村帐乡管民审,以制度的形式规范财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村级事务实行“一事一议”,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有力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我们有这样几点体会:
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近几年来,津市市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农民群众当家作主、参与自治的热情越来越高,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在新的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民主政治建设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习惯于过去党的一元化领导模式,对于实行农村基层民主,尊重村民自治权利在思想认识上不清楚、不重视;个别村党支部负责人对“党的领导”和“领导核心作用”的理解存在片面性和偏差,错误地将“党的领导”和“核心地位”等同于个人权力和个人至高无上的地位,不尊重村委会应有的法定权利,引起村委会的不满;少数村委会主任把“自治”片面地理解为村委会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以自治为由否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甚至排斥党支部的领导和上级政府的管理和指导;也有一些村出现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职责不明、关系不顺的情况。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部分村各项工作的开展,如不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势必削弱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整体战斗力,影响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级基层组织务必始终坚持、毫不动摇的重大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朝着健康方向发展,支持和引导农民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保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现实需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进一步巩固执政党基础地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切实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乡镇党委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担负着直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要保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有组织、有秩序、有步骤地稳步推行,乡镇党委要注意发挥好这样三个作用:
一是示范引导作用。乡镇党委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乡镇一级的工作作风、领导方式、工作方法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农村干部。因此,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中,乡镇党委要注意发挥好党委的示范引导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拓宽民主渠道,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理事,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基层。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形成发扬民主的良好氛围。一是党委会议事制度。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关系到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重大工作部署,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在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委集体讨论的同时,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党委内部进行合理分工,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三是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把党委民主生活会做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注重政治性、针对性,定期召开,长期坚持。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每个班子成员都清楚自己存在的缺点及努力方向,达到求同存异、团结同志、振奋精神、改进工作的目的。其次,要推行本级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政务公开不仅仅是指村一级的政务公开,同时包括本级的政务公开,同时本级政务公开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村一级。因此,乡镇党委首先要抓好乡(镇)一级的政务公开,搞好宣传舆论工作,为村一级的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示范和导向。为保证(乡)镇务公开真正取得实效,津市市委规定各乡(镇)党委必须在(乡)(乡)镇驻地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栏,除定期公开(乡)镇级重大事务外,平时则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乡镇工作发展的宣传栏。目前,全市7个乡镇全部建起了规范、标准的镇务公开栏,使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直接置于基层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检查督导作用。实践证明,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只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但仅有制度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发挥制度应有的制约和规范作用,而乡镇党委在发挥督导检查作用、抓好有关制度的落实方面担负着直接而重要的责任。首先,要统筹规划,明确责任。把工作任务的执行责任进行合理分工,由党委牵头抓总进行落实,形成整体合力。其次,要注意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一个好的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在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中同样要发挥先进典型的影响示范作用,以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在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中,根据各村户数多少,按大、中、小三个类别分别确定了20多个村作为试点,按照标准建成示范村,在取得一定经验成效后,在全市全面公开。目前全市81个村全部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起了规范、标准的村级政务、财务公开栏。再次,要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便于基层有的放矢改进工作。
三是组织保证作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量工作和实际成效,主要体现在村一级。而村一级民主政治建设工作落实得如何,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怎样。因此乡镇党委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班子建设,重点解决好“有人管事”的问题。要不断更新观念,拓宽视野,广开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把那些“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聪明人、管理上的精明人、作风上的正派人”选配到村级班子中来。我市近年来对经济落后、班子软弱涣散的后进村,注意先建班子、后建制度,先后从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个体经营者及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选拔了200多人进入农村两委班子。这些人由于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民主意识较强,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还必须切实加强农村党支部自身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整体工作合力。
一方面,要按照“三级联创”五个好的要求抓好自身建设,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战斗堡垒。村党支部要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必须搞好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带头执行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带头完成村里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扩大党内民主,坚持民主决策,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以党内民主来影响和带动村民自治,用村民自治来促进党内民主,防止党内民主滞后于村民自治和压制民主的现象出现;不断更新观念,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把素质好、能力强的党内优秀分子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从制度和干部素质上保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不动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票决制、村党支部“直推直选”、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监督等党内工作和活动制度,规范支部和党员的行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工作;要支持和保护村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大胆开展工作。对借发扬民主,无理取闹,搞诬陷威胁、打击报复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领导方式方法,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加强对各类村级组织的领导,落实好领导核心地位。落实农村各项民主制度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好村支两委会的关系问题。村党支部是各种村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两者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新形势下,村党支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敢于领导、善于领导,要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支持各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不包揽这些组织的具体事务,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村委会以及其他村级组织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形成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共青团为助手,妇代会、民兵等组织相互配合、协调高效的村级组织工作格局,努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全面落实好农村各项民主制度,确保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以提高村民代表会议的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提高村民代表会议的质量,特别是增强会议的决策功能,是落实民主决策的关键环节。当前,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还存在决策功能不够强等问题:有的会议决策流于形式,不通过认真讨论就表决;有的在会上只作总结,不作决策,把会议变成了干部评功摆好的场所;有的决策事项不具体,一些实质性、关键性的问题不能由群众讨论决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代表会议的内容和程序、特别是明确会议决策的范围以及决策的方法,是增强会议决策功能的关键。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村民代表会议的指导和监督,对各村村民代表会议的内容和程序严格把关,包括要对会议的工作报告和拟决事项进行审查。会议召开时,要派人指导;会后要抓好会议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以深化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实行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是落实农民群众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当前要积极扩展公开的形式和方法。一要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制度真正得到落实,对有意和无故不坚持公开制度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他们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认真搞好公开。二要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时间。三要创新公开的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四要强化监督组织和监督机制的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监督组织,明确责任和权利,发挥监督作用。要突出解决好财务不公开和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制定和执行好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民自我约束机制,实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是村民自治的基本途径。要从各村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认真抓好村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自治章程真正发挥作用,提高约束力。在修订完善自治章程的基础上,要采取村委会与村民签订遵章协议、建立村民档案、开展评比表彰等措施,监督和引导干部群众照章办事,真正实现以制治村,把自我管理、自我教
育、自我约束落到实处。(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曹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