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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长效机制的实践中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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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4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近年来,远安县委高度重视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把落实长效机制文件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创新举措,务求实效,推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巩固和深化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一、强化管党职责,在落实责任中发展先进性

  坚持紧紧抓住领导带头和落实责任两个关键,按照“责任制管责任人、责任人管一班人”的要求,落实抓党建的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落实管党责任。县委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和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的责任,强化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县委下发了《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县委书记分别与县直单位党组(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也分别与下级党组织书记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逐级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建立了党委(党组)书记定期述职制度,推行了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党委作管党职责履职情况述职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增强了各级党组织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性。

  实行目标考核。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一同进行百分制考核,同时将党建工作细化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党纪、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项目,实行量化考核,分别确定完成任务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在考核方式上,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年终考评由县委派出考核专班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考核,由各乡镇组织专班对村级组织进行考核,各单位内部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平时考核主要采取暗访、随机抽查、现场督办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参加党务活动等情况。

  注重典型引导。坚持把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作为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典型引导带动面上工作开展。对抓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县委每年结合“七一”评选表彰一批“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县电视台集中宣传、推广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县电教中心将先进典型制作成电教片下发到各级党组织开展“身边典型教育”。对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处于后进状态的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不予评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近两年来,先后表彰了20个“五好”基层党组织、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10名优秀共产党员,宣传报道了22个先进典型,对9个抓党建工作不得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二、强化学习培训,在经常教育中增强先进性

  坚持从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入手,用长效教育机制从源头上去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群众观念淡漠、工作作风不实等思想痼疾,增强了党员的综合素质。

  坚持集中轮训制度。坚持认真抓好每年一次的党员集中轮训工作,结合党员思想、岗位和从业需要的不同实际,灵活多样地采取分层分批集中学、巡回宣讲指导学、民主讨论思考学、典型推介激励学、定期督查促进学等形式,每年集中5天以上时间学习政策理论、就业技能和政策法规。近两年来,全县共组织党员开展集中轮训690场次,邀请党校教师专题讲座168场次,党员的参训率达到了98%。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党员夜校等培训资源和广电、网络、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手段,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其他知识,着力培养和造就政治可靠、思想开放、知识多元的党员队伍。坚持党员干部调训制度,每年在各级党校培训干部1350人左右,充分发挥了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学制度,县委每年列出40个专题由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和部分局级领导干部义务到县委党校给主体班学员上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必须定期给所在单位或联系点党员讲党课。坚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中心发言人和“点将”学习交流制度,做到学习一个专题、调研一个课题、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每月集中学习研讨1次。近两年来,县委中心组先后组织开展了平安建设、现代农业建设等18个专题的学习讨论,县委委员作为中心发言人发言的有36人次。

  坚持督促检查制度。坚持把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作为各级党组织目标责任制重点考核内容,实行半年一抽查,一年一考评。近两年,县委结合县乡班子换届考察和领导班子届中考察,对各级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单位党员和自身经常性教育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落实。


  坚持主题教育活动。2005年以来,县委在全县广大党员中先后开展了树立“公道正派”形象、“先进性,见行动”、“创五好,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主题教育活动。今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县委在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组织开展了“三认真”(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剖析、认真作出承诺)学习教育活动,整个教育活动历时四个月。通过开展优良作风教育,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民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三、强化执政为民,在服务群众中展示先进性

  坚持健全机制,着力搭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先后开展了领导干部定点下访、“四到五送三帮”、充分发挥农村无职党员作用、机关党员服务承诺等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应。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乡镇、一个企业、一个学校、一个村、一个贫困户,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村或所辖二级单位,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和不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定期走访群众,与群众交心谈心,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去年,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指导工作132次,走访群众660人次,接待信访445人次,解决实际问题165件。

  充分发挥农村无职党员作用。按照“全员参与、因人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农村党员自身特长、能力大小等客观条件,将全县4333名无职党员划分为双带型(963人)、服务型(1867人)、自律型(1503人)三种类型,对双带型党员实行上岗定责,对服务型党员实行承诺尽责,对自律型党员实行遵规有责,着力让农村无职党员力所能及地发挥作用。党员服务承诺的事项和职责要求,采取党务公开栏公开、悬挂党员提示牌、填写党员手册三种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建立了规范运行机制、督导检查机制和年度民主评议机制。2007年,全县评出了10名标兵、100名先进和26名不合格党员,并以现场会的形式对优秀党员进行了表彰,对不合格党员确定帮教责任人,推动了此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扎实开展机关党员服务承诺活动。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1600多名党员中推行了以本职工作承诺和社会服务承诺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承诺制,本职工作承诺由党员围绕岗位工作质量、效率等方面提出个人承诺目标,社会服务承诺由党员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承诺开展扶贫帮困、助学助残等1-2项服务社会和群众的义务服务工作。党员服务承诺采取个人申报、支部审定、公开栏公示、半年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年底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实行一年一部署,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作为机关党建的常规性工作长抓不懈。

  切实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坚持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和“民情邮箱”,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的渠道。全面推行党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完善乡村、社区议事恳谈会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四个民主”的工作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采取每季度随机抽查“暗访”一次的方式加强对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督促各乡镇党委狠抓工作落实。


  四、强化双向约束,在严格管理中塑造先进性

  始终把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对流动党员强化自我约束和组织约束,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机制,促进了党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实施“安家工程”。采取联系知情人、派出所查户口、致公开信等方式,实行专人负责,深入开展了“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活动。采取“三签字”、“三到位”(转出党组织签字、接收党组织签字、党员本人签字,转接手续到位、党员管理到位、组织生活到位)措施,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确保流动党员“安家落户”。近两年来,共到派出所查户口180人次,致流动党员公开信800多份,232名失去联系的党员得以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定期联系、定期汇报、定期培训和定期评议等制度,采取“五个一”措施,促使流动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一是“发放一个活动证”。为全县845名流动党员发放了流动党员活动证,活动证由所在支部一年一审。二是“每季度联系一次”。由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外出党员的联系,一季度联系一次,了解外出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了解其家庭的生产、生活情况。三是“每年培训一次”。利用外出党员春节返乡时机,乡镇党委或党支部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培训,向他们介绍本地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开展实用技术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四是“每年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流动党员在年底向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和发挥作用的情况。五是“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年终组织召开党员会议,采取个人自评、联系人点评、党员互评、支部审定的方式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创新管理方式。在党员外出务工集中的地方探索建立了1个流动党员临时支部,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与临时支部联系,定期寄送学习资料,并为他们安排了适当活动经费。在社区居委会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并在居委会门前悬挂提示牌,提醒流入城区的党员及时“亮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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