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建立健全一系列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一、建立健全教育机制,提高机关党员的综合素质。
1、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澧县始终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以"争当学习型党员、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组织机关党员积极参加"全民学习日"和每双周三下午的"机关学习日"活动。继续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对年老体弱、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党员,明确学习辅导员上门进行辅导。目前,全县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已明确辅导员500多名,保证了党员的参学率和覆盖率。
2、分层次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由县委党校集中培训县直部门负责人至少1次,各县直部门集中培训本部门的党员骨干,各基层单位集中培训本单位的干部职工,时间不少于3天。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授课,分管负责人跟班坐班。通过培训,使广大党员掌握岗位技能和必要的本领,成为本行业、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3、建立党员教育自学制度。每个党员每天在工作之余挤出1-2个小时进行自学,掌握必备的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各单位党组织都制定了党员年度学习计划,每名党员也制定了具体的个人自学计划和落实措施。各单位党组织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党员自学和参加各类培训班,如县财政局就对通过自学取得文凭的学员给予奖励,从而激发了党员的学习积极性。
4、建立"督学、述学、考学"系列制度。建立督学制度。单位督学员每月抽查一次党员的学习记录,每半年开展一次讲评,对本单位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建立述学制度。党员在年度考核、任职前都要汇报学习情况;建立考学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理论测试,对45岁以下的在职党员进行闭卷考试,45岁以上的党员进行开卷测试,并将考核结果年终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
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发挥机关党员的示范作用。
1、典型激励。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各级党组织宣传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的同时,建立先进典型宣传制度,挖掘、培养表现特别优秀、符合先进性要求的党员典型,采取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建立党员光荣榜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励不同岗位的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机制激励。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环境和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党员安排到重要职位,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把碌碌无为、丧失先进性的及时调整下来,以赏罚分明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3、荣誉激励。每年"七一"前夕,层层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对工作出色的党员进行表扬,增强党员的荣誉感,激励党员发挥表率作用。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开展"查民情、访民苦、听民声、解民难"活动和机关党支部与社区、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党员主动听取基层和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深入群众,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谈话。
2、大力维护党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适当形式实事求是地公开,重点公开干部学习培训、后备干部培养选拔、职务任免、奖惩考核、民主测评、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情况。
3、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依据党章的规定和各单位讨论确定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组织支部成员和群众代表对党员的思想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评议。由党支部负责人如实地向党员本人反馈群众评议情况,并采取适当方式将评议意见和整改措施等内容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持机关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建立健全党员分类管理制度。一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党支部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明确一名流动党员联络员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工作、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加强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对于身体较好的离退休党员,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对于长期卧床不起或行动困难的党员,党支部定期上门开展活动。三是加强预备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派专人每半年了解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预备期满,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转正。四是加强困难党员的管理。党支部定期走访特困党员,派专人与困难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明确会议主题,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撰写发言提纲;会上重点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采取适当形式向群众通报。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成员既参加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3、落实党员权利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努力发展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党员知情权,做到上级文件先向党员传达、重要工作先向党员通报、重大问题先组织党员讨论;落实党员的建议权,建立"党员议事日"制度,畅通党内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建立党员建议办理制度,保证党员的合理化建议能得到及时反映、认真落实;落实党员的监督权,建立单位重大事项向党员大会通报制度。
4、建立不合格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党支部按照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状况,对存在不合格表现或有倾向的党员,及时采取支部委员和入党介绍人"二包一"结对帮扶的措施,从组织单独谈话、安排实践教育等多种渠道,帮扶落后党员尽快赶上合格党员、争做优秀党员。对存在不合格表现、民主评议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由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戒勉谈话,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进行处置。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增强机关党员的责任意识。
1、建立健全党员定岗定责制度。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合理细化分解,根据岗位特点和党员自身条件,公开确定每个党员的岗位和职务,明确相应职责和目标,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
2、建立健全党员先进性评价制度。各单位以支部为单位,采取"季评"和"年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名党员的思想、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作出评价。党支部每季度末结合党员学习和组织生活会,通报党员先进性的评价情况。年终,由党支部采取"四结合"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考核,即将党员完成目标任务与工作创新成果相结合,将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急难险重等突击性任务相结合,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组织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增强评价的准确性。
3、建立健全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进行查处,对尚未构成违纪违规、但问题比较严重的,采取教育、通报批评、整改等形式,督促帮助整改,促使党员提高素质。
(澧组 雷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