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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党务公开 扩大基层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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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14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今年,房县被市委确定为党务公开试点县。在市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该县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党员群众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了实处,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目前,党务公开工作已在全县推开。

      一、深化认识,与时俱进,增强做好党务公开的主动性
      (一)积极探索,顺应党建需求。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意识逐步增强,政务公开已不能满足党员群众的需求。为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近几年来,该县各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纳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困、廉洁自律,农村党员“双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定期不定期地公开,有效地扩大了党内民主,促进了全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各乡镇场和行政村、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将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在公开栏中公布,并贴上照片;县委、乡镇场党委和县直单位党组织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坚持用下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民主生活会后将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这些方式的党内事务的公开,都为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在总结已往经验的基础上,顺应党建需求,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形式、内容、程序,稳步推进党务公开试点工作。
     (二)率先垂范,县委带头公开。该县县委把党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了县委常委会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全县党务公开工作。在组织试点单位到荆门市考察后,紧扣“依规操作、全面真实、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相互促进”的基本原则,围绕“内容规范、程序规范、时间规范、管理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三规范、三满意”的总体要求,按照“筹备启动,组织试点,全面推广”三个实施阶段,制定了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县委率先在步行街建立党务公开栏,将县委常委分工、各项决策进行公开;还利用网络、媒体、会议、公开承诺的形式将党内事务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庆祝建党84周年纪念大会上,县委书记师永学率领全体县委常委向全县党员干部重申了县委常委“八项廉政承诺”。为扩大县委在用人上的民主,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6月首次推行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制,从15名报名参加竞选的人选中票决产生了2名九道乡党委书记候选人。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县委把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边学边改情况、办实事情况等,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县委求真务实的作风,极大地激励了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同时也为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一)界定公开内容,在“针对性、真实性”上下功夫。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县本着“全面、真实、具体、合规”原则,确定了党务公开六大项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予以公开,并做到重点突出,真实且有针对性。一是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重大决策事项及落实情况;二是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三是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四是作风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干部服务基层、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五是制度建没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六是其他事项。各试点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分别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使其更具有针对性、真实性。
      (二)拓展公开形式,在“灵活性、多样性”上下功夫。各试点单位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搭建公开平台。对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开设文件查阅室等形式进行公开。县委对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房县信息网站、房县党建网、党务公开栏和电视台等途径进行公开。如县委在房县信息网站、房县党建网站上开辟党务公开专栏,在档案局设立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方便群众查阅各类非涉秘文件;各试点单位将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县国税局在建立党务公开栏的同时,在办公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将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开;城关镇老城社区将社区党建、党员发展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等,向社区居民公开。
      (三)严格公开程序,在“规范性、严谨性”上下功夫。在党务公开的程序上,突出把握四个环节。一是把握审核环节。公开前,公开的内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还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二是把握预公开环节。党组织在决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后,及时公开。如红塔乡党委在合并五龙村和古桥村前,先将合并的方案在两个村公开,广泛征求意见。三是把握公开环节。具体承办公开工作的单位、部门和科(股)室,将经过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党内事务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四是把握反馈环节。各试点单位组建了意见收集处理专班,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专人专班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实名反映的,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并听取意见。县委坚持对重用提拔对象全部实行任前公示,对新提拔任用对象全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有效地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情况的发生。
      (四)把握公开时机,在“及时性、透明性”上下功夫。各试点单位根据公开的内容,准确把握公开时间,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对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一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对阶段性工作如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民主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等实行逐段公开;对干部考察考核,干部任前公示等临时性工,做到随时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如事关全局发展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等,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再次公开。

      三、健全机制,优化运作,确保党务公开的长效性
      (一)“纵向到底”,县、乡、村(居)三级联动。该县采取以点带面,指导全局的方式,先行在县委、国税局、水电局、人事局、计划生育局、城关镇、红塔乡、土城镇、青峰镇、县一中等10个单位进行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各试点乡镇除了乡镇党委本身实行党务公开外,还在一个乡镇直部门、一至二个村(居)举办党务公开试点。在办好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县党务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学习试点工作经验,统一向全县各级党组织推开,形成了示范带动,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县委还安排县驻点领导加大对各县直、乡镇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二)大员上阵,“一把手”负总责。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县直战线工委和乡镇党委主抓,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县纪委跟踪监督,县委宣传部积极配合,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分管党务的县委副书记为正、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县委组织部设立了专门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具体负责并指导全县的党务公开工作。各试点单位党组织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保证了党务公开工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的落实。目前,全县党务公开工作已进入总结阶段。
      (三)合力共为,营造“公开”氛围。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县纪委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县委办公室承担县委全局性工作公开任务;组织部承担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各级党组织党的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进行检查指导、全县党务公开的推进和协调;宣传部承担思想建设方面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并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在房县信息网站、房县党建网、房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党务公开专题栏目,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党务公开逐步深入人心。县直机关工委、乡镇场党委负责对所属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四) 建章立制,提供“公开”保证。重点建立完善了四项制度。一是党务公开责任制。对党务公开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试点单位党组织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主要责任,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相关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事项的公开负责。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县委成立了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常委分片负责,定期对试点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搞假公开、不公开的单位,除全县通报外,还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定期碰头,进行交流,讨论研究党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集中力量、集中智慧,推进全县党务公开工作。四是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各级党组织从离退休老党员、村(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五)加强督导,纠正“公开”偏差。在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督办检查上,始终抓住两点不放松:一是查“不经常”促“经常”,确保党务公开经常持久不间断;二是查“不落实”促“落实”,确保党务公开真实、扎实有效。在督办检查中,主要采取“查”和“帮”的办法,保障党务公开规范有序,持续长效。“查”就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看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帮”就是对查出的问题与被查单位共同分析,帮助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拿出整改意见。通过“查”和“帮”,避免了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确保了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路子。   

( 澧组吴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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