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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人才机制建设 打造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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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05月11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党的先进性靠党员来体现,党员的先进性靠党员领导干部来带动,所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是我党永葆先进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是我党先进性建设永恒的主题,搞活党内人才、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关键在于加强党内人才机制建设。
一、建立客观公正的干部评价机制
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离不开社会对他的评价,而且这种评价对他的思想和行为起着极大的影响甚至支配作用。所以采用科学的方法考核干部,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是用好干部的前提。
1、宏观与微观结合评价。宏观就是指干部在长远、未来和大局方面所做的工作。如是否讲党性、讲原则,在围绕责任目标方面奠定了哪些基础,为长远发展积蓄了哪些后劲等。微观主要是指干部在眼前、近期和现实方面的具体表现,特别是在任某一职务或从事某一项工作后,其工作或单位面貌有哪些进展变化。在衡量干部实绩时,既要看现实的成果,又要看长远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评价干部。否则就会给那些拼命追求眼前实绩,而忽视群众长远利益甚至损害群众利益搞“政绩工程”的干部以投机钻营的机会。
2、纵向与横向交叉评价。看待一个干部,不仅要看其成长的全过程,看他每个时期,每个阶段自下而上对他的看法,而且要进行同行类比,看其在同行业、同系统、同类同级干部中表现出的差异。否则单从纵向或单从横向来评价干部都是不客观、不全面的。只有把干部置于一个立体坐标中,才能真正区分优劣、比较长短。
3、静态与动态综合评价。所谓静态,就是指干部的各种稳定因素,如阅历、资历、气质、性格及个人档案中的各种记录。所谓动态,就是指不确定的因素,如思想水平、业务能力、自身修养、实践经验等潜在状况。我们在评价一个干部时,往往偏重静态因素,而忽视动态因素,这是不客观的。比如一个人可能思想素质、业务能力都很好,但由于长期从事某一工作,缺乏广泛的实践,或因其性格掩盖,而没有充分表现出其才能。这就要求我们把干部的德与才、智与能、学与识等静态的和动态的因素都综合起来,才能看准一个干部。
4、强项与弱项类比评价。评价一个干部要看大节、观本质、抓主流。什么是大节、本质、主流?就是将其长处、优势与不足、短处进行比较,看哪一项对其成长或从事的工作起主要影响作用。同时还要把干部与干部之间的“强与强”、“弱与弱”分别进行对应比较,这才能真正区分优劣、比出高下。
5、内因与外因整体评价。内因就是人的主观努力,这主要从其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表现出来。外因就是指一个人所处的外部环境,如单位人员素质状况、人际心态、原工作基础、工作环境(是顺势还是逆势)等诸多因素。要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个干部的实绩,必须把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全面的考虑。往往一个人工作态度很好、工作能力也很强,但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很差,工作开展的难度很大,这就很可能会影响工作实绩,但不能因此而影响对这一干部的评价,而应从其所发挥的作用上来评价。所以,我们衡量一个干部,既不能因环境因素好,绩效在短期内明显,就轻易断定这个干部能力强、水平高;也不能因环境因素差、工作难度大,短期内工作成效不明显,就轻易认定这个干部水平低、能力弱。否则,会影响干部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任用机制
1、要完善任用程序,做到知人善“任”。如何才能把最优秀、最有本领的干部用上来,使被选拔任用的干部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真正具备为群众谋利益的本领,我觉得应该完善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知人善“任”,任人唯贤。一是要充分发扬民主,放开选人的视野。选拔任用干部应该以民众意志为主,从群众公论中产生拟任对象,而不该先划上一些条条框框,戴上有色眼镜去选拔干部,我总认为严格按条条框框“一刀切”不是一件好事,那样会使许多优秀的同志因为某个方面的条件不合而得不到重用。只要群众公认的素质高、本领强的同志就应该用。二是要推行领导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为防止有的人凭个人好恶推荐人选,或依仗自己的地位、权利提拔任用“自己人”,还应同步推行领导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度,从规范领导干部的推荐行为入手,对领导干部的个人推荐资格加以限定,并明确应遵循的原则,定出应坚持的程序以及违反规定所受的惩戒或推荐失误所追究的连带责任,强化其推荐责任意识,避免不负责任的随意推荐,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的干部推荐上来。
2、要加强经常教育,做到知人善“管”。使用干部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教育管理的过程,不能重使用轻管理。我们既要强调对后备干部的教育管理,平时注意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与考察,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又要加强任用后的教育管理,防止干部蜕化变质。要通过教育管理,使干部既“有本事”,又“靠得住”。我个人以为一要突出教育重点。对干部教育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就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用“三个代表”这面镜子照着干部,不能只是在要使用干部时就拿出来照一照。只有这样才能使干部经受住市场经济中各种负面效应的影响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的侵袭,永保“红色”。二要创新锻炼领域。在艰苦的环境中能锻炼人,在矛盾集中的地方能磨炼人,我们应多给干部创造、提供成长的环境,要有计划地安排和鼓励干部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在顺境中可能看不出一个人,但在逆境中则能真正考验一个人,我觉得应该给干部的成长“制造”一定的逆境,“一路顺风”的干部往往经不起诱惑受不起打击。我觉得这是对干部思想素质的一种锻炼,不失为一种好的教育管理方式。三要完善管理制度。干部被提拔任用后,教育管理的任务还没有结束,因为人是不断变化的,还应加强教育引导,完善管理机制,避免蜕变腐化。要坚持“备”、“育”、“用”、“管”相结合,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育”的成功率,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并消除重选轻管,严选宽管,放任不管的倾向。要以制度的形式为干部设置“学习关、政治关、实绩关、民意关”,不仅任用前要过这四关,任用后也要让干部经常对照,使之经常用这四关自警、自省、自励。
3、要疏通上下渠道,做到知人善“免”。要解决干部“能上下能”的问题,不能只上不下,打破“不超年龄不犯错误”就用到底的用人格局。要引入竞争机制,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切实树立不惟文凭看水平,不拘小节看主流,不咎以往看一贯,不抓小过看发展的观念,进一步扩大聘任制、选任制、考核制的范围,尽可能减少委任的对象,拓宽干部“上”的渠道,疏通“下”的出口,把任期目标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硬性依据。我们在严格选人标准的同时,也要强化干部的考核管理,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和任期实绩考核机制,把那些实绩考核结果差,不称职票比率高的干部调下来;把那些没有真实水平,没有实际能力,不能为民办实事,不能代表人民群众利益,过不了民意关的干部调下来;把那些讲价钱,讲享受,不讲奉献,占着位子不干事的干部调下来。总之,要用“无功便是过”的标准来确定干部去留。
三、建立公开严明的干部约束机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广大干部始终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就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从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层面加强对干部公务行为的监督,使之不偏离全心全意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这一宗旨。
1、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加强纪律约束。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干部正在经受金钱、权力、美色的诱惑和考验。大部分干部能够经受这些考验,自觉抵制这些诱惑,但也有些党员干部不能很好地经受这些考验,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若放任这些问题存在和发展,那就会直接影响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这就必须切实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加强对干部的党纪、政纪约束,及时有效地用党纪、政纪回应这些问题,处理这些干部。通过处理个别干部,起到保护大多数干部的作用,用党纪、政纪为整个干部队伍筑起一道“防火墙”。
2、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加强法律约束。在公务活动中,我们各级干部能够依法行政,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但也有极个别干部,经受不了各种利益考验,甚至将人民赋予的权力推向市场,以谋取一己私利,从而触犯了法律法规,这些干部虽不代表干部主流,但危害严重,影响极坏,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否则贻患无穷。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特别是我国已入世,干部参与国内外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各项经济犯罪,包括干部经济犯罪的背景日益复杂,斗争的形势日益严峻,一旦放松打击,就有可能使更多的干部挺而走险,走上不归路。要经常组织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对干部的违法行为要做到露头就打。
3、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舆论约束。在强化对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律约束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一是要弘扬民主。要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干部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鼓励群众敢于和善于拿起纪律的、法制的武器,监督为自己服务的各级干部,对他们违纪、违法的公务行为,大胆予以抵制,予以批评,予以举报,维护自身的合理、合法利益。要制定相应的激励和保护措施,鼓励和保护群众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二要切实加强舆论监督。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务活动之外,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的一切公务行为,都应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要接受舆论监督。各级各种新闻媒体要站在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监督各级干部的公务行为,不仅要对那些忠实为人民服务的好典型予以称颂,也要抓住那些违纪违法的典型干部和事例,大胆予以揭露,无情予以鞭鞑,将这少数干部用舆论的强大攻势孤立起来,使广大干部受到教育,受到启迪和警示,从而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尽职尽责为人民服务。

(中共鼎城区委副书记   李秋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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