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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情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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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04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记津市市人民法院法官向才银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二十年来,她始终以一颗清正之心、亲民之心,扎实工作在法庭一线。有人说,法不容情,认为法官要执好法,心肠就要硬,而在她的法官生涯中,她却认为,人民法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只要心系群众,法官既能执好法,也能做老百姓的贴心人。

无情办案实有情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认为既要以凛然的正气和胆气,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法与情的融合。
  2002年4月,广东佛山某灯饰公司与津市一家公司发生购销灯饰合同纠纷。当时佛山灯饰公司人员,来津市找这家公司催收货款,没有收到,产生了纠纷,准备打官司,又担心地方保护,想回广东去办,正犹豫不决。听说津市法院有个向才银,办案很公正,就想,案子如能在津市办,倒是可以节约一笔成本。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理给她打电话,向她咨询,并要当面给她陈述案情。广东人习惯喝茶,是一种礼节。她一过去,他们就要拉她去喝茶。她说案子依法可以立案,但茶不能喝,不能接受当事人吃请,这是纪律。她受理这个案子后,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取证,依法判决津市某公司返还佛山灯饰公司价值15万多元的货物。事后,佛山灯饰公司的人员说,从那天请你喝茶的这个小事上,我们看到,津市法院的法官是过得硬的,值得信任的,所以就决定在津市法院起诉打官司。
  作为法官,很容易得罪人和受到误解,面对权势和人情的压力,如何保持公正,更是对法官的一种考验和挑战。一次,她办理中国农行津市支行与某单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办案中,依农行津市支行的申请,依法查封了该单位的一块土地,并向某职能部门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案件审结后,进入执行程序时,发现这个单位私自把已查封的土地转让给房地产开发商,还发现某职能部门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擅自将已查封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过户。这件事如不严肃处理,就会影响公正执法,损害当事人权益。都说当法官的铁面无私,但女法官也许好说话些,两个单位的领导私下里这样想着。他们一方面找有关领导打招呼,一方面找她本人说情,要求减轻处罚,对她施加了不少压力。面对这种情况,她没有退缩,依然顶住压力,依法对某职能部门和某单位实施了处罚。但案件还未完结,要继续执行,她又召集两方当事人,面对面做工作,促使他们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使案件圆满解决。真诚的行动赢得了他们理解,事后两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她都很感激。还有一次,她接受了一件购销合同货款纠纷的案子,两个被告一个是她的老同学,一个是她的老上级,不论她怎样做工作,双方就是不买帐,还故意设置障碍,隐匿证据,发动其他同学给她说情。她很棘手,可自己毕竟是一名法官,不能拿人情作交易,更不能因人情去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于是,她耐心地给同学解释,并排除种种阻力,取到证据,依法判决两被告给对方支付10.6万元货款。老同学虽然当时对她有些怨恨,背地里也说她不够朋友,但事后都能够理解她。
  这些年来,她主审的案件有1000多件,由于她处处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工作做得很细,件件案子都办得很成功,没有出现过错案和重审的案件。

庭内庭外付真情


  一个法官,如果仅满足办好案,多办案,而不去主动关心群众,帮他们做些实实在在的事,不算一个好法官。她十分注重在办案过程中为群众服务,从细微处洞察群众的难处,在工作中她给自己提出了“四心”的要求:接待当事人和群众来访要热心;倾听他们的诉说要细心;回答他们的法律咨询和解答疑问要耐心;办理案件要公心。
  2003年8月的一天,一名年过七十的老婆婆,来到法庭,“扑通”一声跪到她面前,要她给自己作主。原来老婆婆姓夏,儿子彭某与媳妇离婚后,夏婆婆带着10岁的孙子,彭负担抚养费。没想到小孙子患了乙肝,需要一笔治疗费,彭某无工作,负担不起生活费和医药费,已有几个月分文未给了。夏婆婆找儿子彭某讨要,彭不但不给,还嫌母亲啰嗦,一气之下,把夏婆婆家里打得稀巴烂,夏婆婆的脸也被打肿了。夏到几个单位反映,经过几次调解,还是没有解决,才慕名找到她这里来的。对于这一件案子,夏婆婆没有起诉,也没有收取诉讼费,她是可以不管的,也完全可以安排同事去应付一下,或者等她起诉后再说,但她没有这样做。从别人的眼中来看,这是个很小的案子,但关系一个孩子的健康和一个家庭的安宁,在夏婆婆的眼里就是天大的事,她丝毫也不能怠慢。老婆婆对她充满希望,她也不能让她失望啊。她安慰夏婆婆说,你放心吧,法律会为你作主的。你先回去,我去找你的儿子。当时天气炎热,夏婆婆是老远走着路来的,她把老人送上车付了车费。按老人提供的地址千方百计才找到夏婆婆的儿子彭某,通过给他宣传法律,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做通了彭某的工作,彭某认识了自已的错误,当面给母亲赔礼道歉,并支付了儿子的生活费、医药费。
  她在法院工作生涯里,象这样的事还管了很多。1994年,津市一中年仅15岁的女中学生,毅然将自已的亲生父亲告上了法庭。案情简单,仅仅是追索抚养费。案件奇特,原告是未成年人,被告是原告的父亲。这个案件背后有什么隐情吗?调查开始了,原告向华,品学兼优,父母离异,父亲不按期付给抚育费,濒临失学。15岁的少女,不得不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父亲对簿公堂。法庭上,少女的哭诉,深深地震憾了她的心。以女性和母亲特有的敏感,她意识到,这个破裂的家庭,即将毁掉一个可爱的孩子的前途!在一个简陋的小巷里,她找到了向华的家。原告的母亲、被告的前妻彭某,她患有严重的肺结核,卧病在床。环顾潮湿窄狭的房间,家徒四壁,一贫如洗。本应天真活泼的少女,神色倦怠,身体消瘦。走访向华母亲单位的领导,得知彭某单位不景气,早已下岗,没有生活来源。她的心情沉重起来,当即掏出身上仅有的300元钱塞给了向华,嘱咐说,孩子,你安心读书,你的事,法庭一定管!第二天,她和同事去找向华的父亲,天上飘着蒙蒙细雨,她们来到大桥下的零贩摊点,只见一小摊旁蹲着位四十来岁的汉子,正狼吞虎咽地扒着饭,饭钵里仅有一点白菜,汉子不停地往饭钵里倒着开水。这就是向华的父亲向某。他也是一名下岗职工,离婚后,两次住院,欠下一屁股债,靠摆一小地摊维持生计。看到这一切,她心里一阵阵发酸,面对这个特殊的当事人,她怎么也开不了口。向某见她们是法官,搁下碗筷,哭丧着脸说:“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向华的生活费、教育费,我实在支付不起!”然后就说不出话了,几乎要哭出声来。她明白了,这是一个生活在极端贫困线上的弱势对象。面对这样的家庭这样的当事人,简单的判决已经失去意义,她应当走进他的家庭,帮助排忧解难,这是自己作为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于是,她做出了一个非法律性的裁决:动员全庭干警为向华和她母亲捐款,以解燃眉之急,又找到学校领导,陈述案情,恳请为向华减免部分学杂费。同时,她和庭里的干警把孩子的母亲送到医院治疗,卫生防疫站减免了她的全部医药费。为了从根本上解除向华的后顾之忧,她还多次地到工商局、市场管理所,反复做工作,终于以最优惠的条件为向华的母亲租下了一个摊位,这样,向华的妈妈生活有了着落,也使向华的就学有了一定的保障。1995年春节过后,彭某的病情加重,经常吐血,躺在床上不能动弹。懂事的向华打算休学一年,在家侍候母亲,眼看开学几天了,向华仍没去报名,这时她赶到向华家,拉着她的手说,你先去报到,家里的事不  用你操心。向华还是站在那儿不动,她有点激动地大声说:“向华,你听不听话!”不知是感动还是委屈,向华“哇”的一声扑到她的怀里,声泪俱下:“向妈妈!我真的好想读书,我想考大学!”从此,她每周探望向华母亲两次,帮她料理家务,前后资助向华学杂费2000多元。
  这件事经《今日女报》、《家庭》杂志等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向华的遭遇,以及她与向华不是母女却胜似母女的情感,感动了许多善良人的心。几十名好心人给她发来信函,有的直接寄来钱物,托她转交向华。一名叫张鲁的广东人,自愿承担向华中学时期的学杂费用6000余元。就这样,向华在她这个法官妈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1997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西安建筑学院。四年后,向华又考取了硕士研究生。喜讯传来,她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任泪水唰唰地落下来。向华在给她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向妈妈,没有您,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母亲给了我一个生命,而您给我的是整个世界和希望。请接受女儿无言的感激!”
  在她20年的审判工作中,像这样的事情还很多很多。每一件事,对她个人来说,也许是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大事,可能影响到他们的一生。因此,平常办案,她不仅注重当好审判长,正确地适用法律,审好案,把好关,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而且注重当好服务员,心系百姓家务事。在处理各类纠纷的时候,不搞坐堂办案,而是走到老百姓家中,介入当事人的日常生活,了解他们的苦处和难处,破解矛盾的根源,对症下药,化解纠纷。她受理过这样一宗离婚案件。原告王某几次向法院起诉离婚,都因种种原因撤诉。撤诉后,夫妻关系并未和好。办案中,她了解到,原、被告闹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男方要给父母生活费,女方不满,女方亲戚嫌弃男方农村的亲戚,双方由此产生纠纷,致使夫妻关系紧张。她运用情感维系的方法,告诉他们如何处理好双方父母、双方姊妹的关系,使这对闹了八年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当她看到一些当事人来法庭时,诅咒发誓要离婚,通过自己做工作后和好如初地离开法庭时,她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所以,许多当事人都把她当成知心朋友,有什么心事都向她诉说,有困难时找她出主意,想办法。有的离婚案子的当事人,复婚和重新组织家庭也要征求她的意见。平常她还特别留心搜集市场劳务信息,并常与劳动服务公司等中介部门联系,主动为当事人提供解决就业和生活困难的渠道和信息。几年来,通过她推荐介绍重新找到工作的当事人有12人,提供就业信息而得以解脱困境的有25人,经她调解而破镜重圆的家庭有80多个,人们亲切地称我为“和婚专家”。

无私奉献显深情


  面对法官、女人、妻子、母亲、女儿,这种种角色,如何找准位置,寻找平衡点,对她来说是一件多么难的事!一个女人想干出点名堂,必定要比其他人付出更多。一个女法官,只有以事业为重,无私奉献,才能获得事业上的回报。
  说心里话,作为女人、妻子、母亲,她何尝不想和丈夫、孩子更多地相处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呢?为了工作,她整天泡在法庭里,沉在案子中。年迈的父母、能干的丈夫和懂事的女儿为她付出了很多很多。她丈夫是工程师,十分支持和理解她,平常包揽了全部家务,使她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夜里还经常陪伴她走访或寻找当事人。由于她总是忙于工作,没有给丈夫做过一个生日。她的父亲曾因支气管炎诱发喷血,几次住院,病情十分危急,为了不影响工作,她每次都只好将老父亲托付给医生。对此,父亲没有半句怨言。而当她在办案中受伤后,他们却给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一次,她在办案途中摔折了左脚踝骨,无法行走。为了不影响办案,整整一个月时间里,丈夫用自行车送她上下班。七十岁高龄的老父母做上好吃的饭菜轮流送到庭里。
  她有一个女儿,可从小就照顾很少。从小到大,都是父亲给她做饭、洗衣、梳头、讲故事。自从调到法院工作,她没有参加过一次家长会,从来也没有接送过女儿,连续几年都忙得忘记了女儿的生日。她当过化学老师,女儿的化学成绩又最差,她也没有给女儿辅导过学习。女儿很懂事,嘴上没说什么,心里是有意见的。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的妈妈是位法官,手握法律的利剑,为社会主持公道,对我却不公平。当学习遇到困难,我多么希望妈妈能给我细心的辅导,可妈妈埋头在如山的卷宗里。当生活遇到困难,我多么期盼能与妈妈倾心交流,可妈妈在烈日下奔波。妈妈,您可知道,女儿多么希望得到您无私的爱!”那年,她作为“全国人民满意的法官”进京领奖,载誉归来,在欢迎的人群里,一眼就看到了自己女儿的笑脸,她张开双臂将女儿久久地搂在怀里,这时女儿才感到了母亲心中的暖流,所有的委屈都化为慰藉。
  2001年9月的一天,她正调解一起案件,接到女儿从北京来的长途,说肚子痛得厉害,怀疑是急性阑尾炎。电话那边,女儿在哭,电话这边,她心已碎。但千里相隔,她只能强忍泪水,安慰女儿,要她坚强些,不要哭。虽然阑尾炎只是个小手术,但如果治疗不及时,仍会有生命危险。她恨不得马上请假,去看望和护理女儿。可庭里一堆的工作,急需她处理,不能脱身,只能把这痛默默地留在心里。繁重的审判工作,稍稍地冲淡了她的担忧,可工作一停下,心就跳过不停,毕竟自己只有这样一个女儿啊!这一夜,她怎么也无法安心地入睡,在客厅里来回踱着,直到天明。第二天,部队的领导打来电话,说她女儿已于当日凌晨一时顺利手术,一块石头才落了地。
  为了更好地为群众服好务,跟上时代的节奏,她不断强化学习,注重总结经验,探索审判和调解工作的规律,特别注重发挥法官、律师、基层调解组织和当事人亲友等方面的作用。在实践中总结了利弊对比、冷缓处理、消除隔阂、换位思考和情感维系等一套有效的调解方法,运用到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工作之余,经过调查研究,她撰写的《关于完善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议案》、《关于制定劳动教养法的议案》、《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议案》已由全国人大制定成相关法规立法或纳入了立法规划。回顾这些年的工作,面对组织给她的荣誉,面对社会给她的信任,她只想说一句话:当好人民的法官,献身基层法庭,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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