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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需要明确的几个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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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05月20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常先办通[2005]3号

    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通知》以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如何具体组织实施分析评议工作,提出了一些问题,对此,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进行了专门研究,现归纳明确如下:
    一、关于分析评议阶段的时间安排问题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分析评议阶段时间安排,在召开本单位工作会议以后,7个环节的工作时间应安排30天以上。为了找准问题,其中广泛征求意见环节应安排10天左右,谈心活动安排5天左右。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应在4月中旬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专门部署后进行。
    为确保分析评议阶段更加稳步有序、扎实有效地进行,市、县两级的分析评议应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压茬”进行,不要搞“齐步走”。县里的每一个环节一般与市级错开5天左右,待市里做出示范后再进行。
    二、关于征求意见环节方面的有关问题
    1、征求意见的主体:
    对党员个人征求意见,主要由机关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和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党员个人可以走访征求对本人的意见。
    对机关党组织征求意见,由机关党组织本身和单位党委(党组)进行。
    对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集体和单位党委(党组)征求意见,由所在支部、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市委督导组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进行。
    2、征求意见的范围:
    对党员征求意见的范围:①党支部全体党员;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③离退休老同志;④10名以上群众代表(人数少的为全体群众);⑤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对象。
    对机关党组织征求意见的范围:①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骨干;③上一级党组织;④工作在本单位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人士;⑤离退休老同志;⑥10名以上群众代表(人数少的为全体群众);⑦纪检、政法、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⑧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对象。
    对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集体和单位党委(党组)征求意见的范围:①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骨干;③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④本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⑤离退休老同志;⑥10名以上群众代表(人数少的为全体群众);⑦上一级党组织;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工作、业务联系的单位;⑨纪检、政法、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⑩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对象。
    3、征求意见的方式:
    一般要采取7种形式:①单位内发放征求意见表;②分层次召开座谈会,包括党员代表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服务对象座谈会等,每类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合并召开;③设立征求意见箱,有条件的可以开通网上信箱;④设立并公布热线电话,明确专人接听;⑤对上、对下发放征求意见函;⑥对上、对下和部门之间必要时上门走访;⑦个别访谈党员、群众家庭等。
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和途径。
    4、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相互征求意见的办法:
    由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下发通知给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征求,由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指导协调组集中梳理,及时向相关市委督导组和单位反馈。
    区县(市)和市直四区参照办理(下有参照情况,不再重复)。
    5、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集体和单位党委(党组)征求纪检、政法、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的办法:
    市直单位,由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去函,上述单位以书面形式,按具体到单位的要求将意见送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指导协调组,反馈给相关市委督导组及相关单位。
    6、“直接服务社会的部门和单位”范围的确定和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的办法:
    直接服务社会的部门和单位一般是指对外设有服务窗口,直接为城乡居民个体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政务中心、医保处、社保处、派出所、交警支队等,认定工作由督导组负责。
    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时应由督导组在服务对象登记台帐中,采取抽样的办法确定对象(10名以上),然后通过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7、市委督导组对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征求意见办法:
    征求意见的渠道:①到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了解各方面对被督导、联系单位的意见;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设立信箱、公布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意见。
    座谈的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党员和群众代表。
    市委督导组要将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和自身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分类梳理。
    8、运用领导班子届中考察等方面成果的办法:
    就市一级而言,对领导班子届中考察、《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成果的运用,由市级领导向相关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反馈。
    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的情况、人大视察评议、政协民主协商的情况,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等相关部门提供给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指导协调组,归纳整理后反馈给相关市委督导组和单位。
    9、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分类疏理的要求:
    总的原则是要原汁原味归类梳理,要注意鉴别明显属于诬陷、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意见”,对这类“意见”要报督导组同意后予以剔除。
    对征求到的意见,可按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生活作风、遵纪守法等类别,分党员个人、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领导班子集体层面进行归纳整理。
    10、处理征求意见环节前征求到的意见的要求:
    不能把去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干部年度考评,以及这次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征求到的意见,代替分析评议过程中征求的意见。当然,此前征求到的意见,凡没有改的,应梳理吸纳。
    11、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反馈的办法:
    首先,要实行分类分级反馈:
    (1)对党员的意见,由支部负责人反馈。
    (2)对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的意见,单位设有基层党总支部或党委的,由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反馈,没有设基层党总支部或党委的,由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反馈。
    (3)对领导班子集体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反馈:由督导组进行。督导组应在将自身和单位党委(党组)征求的意见合并梳理,形成书面材料报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指导协调组,与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收集到的意见合并后,由督导组组长向领导班子集体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反馈。对领导班子集体意见的反馈,可采取向党政主要负责人反馈,由其向班子集体反馈的方式,也可采取直接向班子集体反馈的方式。
    (4)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书面报督导组组长审核后,由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其本人反馈。
    其次,反馈意见采取当面谈话方式: (1)采取面对面谈心的方式,不能采取他人转达、电话、信函等其它方式; (2)反馈意见时要做好谈话记录;(3)反馈的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给反馈对象。
    三、关于谈心环节方面的有关问题
    1、谈心与征求意见是否可以有机结合的问题:
    可以相互结合,交叉进行,在征求意见中开展谈心,在谈心中征求意见,两个环节不应脱节、机械地划分时间界限。
    2、谈心活动的主要内容: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谈心应把握:
    (1)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2)要帮助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明确整改的方向,提出希望。
    (3)要听取谈心对象对自己和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和建议。
    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同一党支部党员之间谈心应把握:
    (1)结合学习谈思想认识,互相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2)结合工作谈如何搞好协调,互相配合,提高业务水平。
    (3)结合征求到的意见交换各自存在的问题,互相帮助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党员与群众之间谈心,主要是要了解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听取群众对党员本人和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探讨解决问题和促进工作的办法。
    3、开展谈心的主要方法:
    谈心前要了解掌握谈心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家庭等情况,采取集体谈心,或个别谈心,或走访谈心等方式进行。
    谈心态度要诚恳。谈心不是组织谈话,要诚恳、平等、亲切,力求通过谈心真正达到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增进了解、形成共识、解决问题的目的。
    4、关于落实边谈边改的问题:
    对于工作、生活中出现的一些误会,要通过谈心加以沟通和消除,误会消除率要力争达到100%,切实增进团结。
    对谈心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方向并告之谈心对象;谈心对象对本人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
    5、关于做好谈心记录和登记的问题:
    对谈心的情况,谈心的领导和党员要做好谈心记录和填写《谈心对象登记表》(见样表)。
    谈心活动结束后,谈心记录和谈心对象登记表要交支部审阅,领导干部的要交督导组审阅。
    四、关于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环节方面的有关问题
    1、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范围对象:
    所有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领导班子集体不需要撰写。
    有书写困难的党员由党支部确认后可不撰写。
    2、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应把握的要点: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一般不作字数规定,但要保证质量。
    一是要搞好对照。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各个行业(单位)以及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对照征求到的意见查找自身问题。
    二是要搞好结合。要结合自己思想、工作和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要认真剖析。要从思想根源上解剖分析,深刻、全面、客观分析问题,少讲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从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
    四是要制定整改措施。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明确整改期限,落实保障措施。
    3、关于党性分析材料的审阅权限:
    党性分析材料实行分级审阅把关。(1)党支部负责人审阅本支部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2)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阅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党性分析材料;(3)班子成员审阅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党性分析材料;(4)督导组组长审阅所督导、联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性分析材料。
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支部也应审阅。
    审阅党性分析材料要明确提出审阅意见。
    4、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时间界限:
    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总结工作的时间一般指从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情况,检查思想认识问题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往前追溯。
    5、审阅党性分析材料应把握的要求:
主要做到“三看”:(1)看反馈的意见是否在分析材料中得到体现;(2)看对问题分析是否深刻、全面、客观,是否从自己身上找主观原因,是否从思想根源上进行剖析,不能用上级要办、班子集体研究、群众有呼声和要求等理由敷衍搪塞;(3)看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明确了整改期限,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落实了保障措施。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由党组织明确专人督促、指导党员重新撰写,再依程序送审,直到合格为止。
    6、市管干部党性分析材料调阅的范围:
    调阅范围包括:①区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②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③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认为需要调阅的其他党员领导干部。
    调阅时,由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发通知。
    五、关于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方面的有关问题
    1、吸收群众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办法:
    是否吸收群众代表参加、吸收哪方面代表、吸收多少代表参加,均由单位党委(党组)和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上级没有新的规定前,不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2、关于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次序问题:
    为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一般应先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可以通报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生活会的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自觉投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会前、会中、会后要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形成共识,促进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所在支部没有参加第一批教育活动的,下一批参加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4、关于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的问题:
    (1)市级领导联系单位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应邀请市级领导参加。
    (2) 市委督导组应派人参加督导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3)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由上一级机关基层党组织派人参加。
    (4)主管部门党组织应派人参加下属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5)区县(市)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不再安排部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
    5、如何明确程序和要求,保证生活会质量的问题:
    根据规定,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05]13号,待下发)要求召开。科级以下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参照办理。
    (1)开会前,要精心准备,明确主题,广泛谈心,沟通思想。(2)要认真学习有关要求,提高认识。(3)会上要通报征求意见的情况。(4)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召集人,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表率作用。(5)每个党员要认真对照党性分析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深刻剖析自身问题、明确整改方向的同时,还要对其他党员提出2条以上意见和建议。要防止只讲自己,不讲他人;只讲工作,不讲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提希望,不动实质。
    党员个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束后,参加会议的上级领导、督导组长要进行评价。
    生活会结束时,召集人要对生活会情况进行小结,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
    生活会后,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上一级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
    6、关于生活会后党性分析材料的修改、把关和上报问题: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其审阅把关办法参照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审阅办法办理。
    市管党员领导干部,中央、省驻常单位党政负责人的党性分析材料,经市委督导组组长审阅后,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六、关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评议意见方面的有关问题
    1、关于党员评议是否明确格次的问题:
    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党员评议不明确格次。主要评议党员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党组织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党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组织提出的问题,正确对待民主评议的结果,激发党员内在动力。
    2、确定党员评议意见的基本要求:
    (1)要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
    (2)对党员的评议,即要肯定成绩,更重要的是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的方向,并形成书面意见。
    (3)确定党员评议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结合上级党组织意见;二是结合各方面征求的意见;三是结合党员本人的党性分析情况;四是结合党员在生活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五是结合党员对待群众意见的态度和其制定的整改措施。
    (4)评议中,不能打棍子、扣帽子,更不能借机泄私愤。
    3、上级党组织对党员评议意见进行审核的要求:
    (1)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评议意见要集体研究。
    (2)上级党组织有不同意见,党支部负责人应作出解释说明。
    (3)党支部作出的评议意见严重失实的,上级党组织应责令党支部重新调查核实,作出正确的评议意见。
    4、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评议意见的上报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对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意见,应形成书面材料,送市委督导组审阅。市委督导组审查后,将市级党员干部、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评议意见上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指导协调组,其他的返回党支部。
    所在支部没有参加第一批教育活动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暂不参加评议。
    5、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违纪违法党员如何评议的问题:
    对不能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专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转化。
    对丧失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不改的,在上级没有新的政策精神前,要在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按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正常程序”是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
    对违纪违法的党员,依纪依法处理。
    七、关于向党员反馈评议意见方面的有关问题
    1、领导干部的评议意见的反馈办法:
    对市级党员干部、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评议意见,待报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同意后,由支部负责人负责反馈。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经督导组审阅后由支部负责人反馈。
    2、反馈评议意见的要求:
    (1)反馈评议意见应采取面对面谈心的方式;(2)党支部应安排人员做好记录;(3)要形成书面材料;(4)要允许党员申辩解释;(5)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转化。
    3、对不接受评议意见党员的处理办法:
    (1)听取党员申辩。
    (2)明确专人在规定时间进行核实,作出明确答复。
    (3)恰当处理。对党员申辩理由属实,评议意见确实有误的,要更正;对申辩不属实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党员正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对仍不接受评议意见的,应允许党员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情况。上级党组织应派人调查了解,作出答复。
    八、关于通报评议情况方面的有关问题
    1、评议情况应通报的内容: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应通报的内容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意见以及努力方向,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的评议结果,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应通报的内容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评议情况通报的范围、方式:
    (1)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的评议情况一般召开党员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予以公布。
    (2)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可结合下一阶段转段工作会议,吸收各方面代表、群众代表参加,进行通报。
    (3)直接服务社会的部门和单位中的在窗口上班的党员要采取适宜方式在服务窗口向群众公示评议情况。
    评议情况通报后,各单位党委(党组)和党支部要明确专人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并归纳整理,进行研究,确定处理办法。对群众反映强烈、民主生活会中没有涉及的问题,要在分析评议阶段“回头看”中认真加以解决。
    3、上报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的要求:
    各单位在通报情况后,要写出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报告(一式三份),连同专题民主生活会记录复印件(一式三份),经督导组审阅签字后,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区县(市)委只上报常委会的,其他领导班子的交区县(市)委组织部存查。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报告和记录复印件,报上一级基层党组织或机关党委。
    九、关于具有特殊情况的党员参与分析评议的有关问题
    1、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督导组成员参加分析评议阶段活动的办法:
    根据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有关精神,为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质量,这类党员应以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和督导工作为主,所在支部属第一批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参加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
    2、抽调参加农村基层点村、城市创建工作、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和到农村、社区挂职锻炼以及抽调其他中心工作的党员参加分析评议的办法:
    这部分党员回原所属单位参加分析评议,并征求参加中心工作所在党组织的意见。
    3、流动党员参加分析评议的办法:
    县内流动的参加原单位党组织分析评议;流出县外的参加流入单位党组织分析评议,流出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发函等方式了解情况。
    4、驻外机构党员参加分析评议的办法:
    由驻外机构党组织组织分析评议,党员要积极主动地向派出单位党组织汇报情况。
    5、行动不便党员参加分析评议的办法:
    行动不便的党员应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方式处理,不要强求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
    十、关于组织“回头看”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有关问题
    这项工作待上级作出明确规定后,另行部署安排,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先行。

    
                         中共常德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200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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