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和适应建设富裕文明新修水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修水县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用好的方法来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近两年来,全县共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69人(不含到龄退线),其中由正职调整为副职的4人,由副职调整到股级岗位19人,免职26人,辞职辞退20人,有6人免职被重新提拔使用。从而,为建立健全以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为核心的干部淘汰机制和以能下又能上为核心的动态管理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合理制定标准,解决“谁该下”的问题
要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首先就要制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标准。通过工作实践和广泛座谈、调查研究,修水县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综合以下几条标准:①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缺乏创新意识,不能依法办事,群众观念淡薄,自私自利,造成不良影响的;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给全局或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差,个人主义严重,争名夺利,长期不团结、拉拉扯拉、搞小圈子、搬弄是非的。②组织领导能力差。缺乏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领导缺乏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分管领导缺乏独挡一面、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先后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领导干部和群众普遍反映能力和水平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③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搞个人说了算,导致决策严重失误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唆使搞假数字、假政绩,骗取政治地位、荣誉和经济利益的;工作拖拉,不负责任,不及时解决问题,导致群体事件发生的;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事关国家利益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危的关键时刻,不听调遣、临阵脱逃或旁观退缩的;精神萎靡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懈怠,不求进取,贻误发展良机的;组织纪律性差,违反《修水县领导干部出勤考核暂行办法》,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决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或在新的岗位上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④工作实绩差。乡镇年度目标考评中,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处于末位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考评中,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处于本考核组后三位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综合认定为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领导工作的;⑤在遵守党纪政纪法纪、廉政建设和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⑥有失职和渎职行为的。⑦群众基础差,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不称职票、基本称职票合计超过二分之一,经县委研究,审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⑧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依据上述认定标准,在今年年初的综合考核考察中,发现4个乡镇和3个县直部门的领导班子整体能力不强,凝聚力较差,主要领导能力薄弱,群众反映较大。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一次性调整党政一把手8人,重新组建了领导班子。这7个班子调整后运转比较协调,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单位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对6名处理火灾事故不力的乡镇领导,5名未执行县委请销假制度、擅自离岗的县直部门领导,11名连续二年排末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共23名同志一次性实行免职,社会反映良好。
二、规范操作程序,解决“怎么下”的问题
为了使干部“下”得来,并且“下”得口服心服,修水县严格操作程序,讲求工作规范。一是严格组织考核。去年县委研究出台了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修水县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该办法先将乡镇按人口与经济基础分成四类、县直单位按职能分成七类,然后在考察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排位,排位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准确判断干部是否胜任现职,并决定升降去留。二是发现问题。由组织部门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目标考评、群众评议、专项调查、届中届末考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听取各级组织、分管领导和干部群众意见、与执纪执法部门沟通联系、信访、举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了解和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三是调查核实。对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分清问题类别与性质、责任与原因、后果与影响,对照认定标准,提出调查评价和初步处理意见。如涉及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严重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按党纪政纪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是研究决定。根据组织人事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和提出的评价处理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程序,由县委集体研究,作出免职、降职、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决定。由于在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过程中,标准明确、操作规范,群众参与程度高,确保了调整工作的准确、客观、公正,较好地解决了“怎么下”的问题。
三、坚持辨证观点,努力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机制
对不胜任职现领导,不是“一下了之”,而是坚持辨证的观点,对“下”的干部跟踪考察,妥善安排,合理使用,建立完善干部能下能上的配套措施。一是对免职、降职、辞职的领导干部,区别不同情况安排适当工作,享受相应待遇。通过改任、调整、待岗、离岗学习、离职分流、离岗休养、提前退休等多种途径和渠道,使调整下来的干部,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干部考核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建立领导班子集体目标量化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实绩考核制度,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量化年度工作目标和任期目标,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积极探索改革考核办法,为干部能上能下和能下能上提供真实准确的科学依据。三是对“下”的干部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对下去以后在新的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符合条件的,重新担任或提拔领导职务。近两年,全县已“下”的干部中有6名得到提拔重用。从而,初步形成了干部能下又能上的动态机制。
——桃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