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对提出干部拟任人选精心设置三道防线,从机制上为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提供保障。 一是设置“群众认可防线”,实行民主推荐署名制,将群众不公认的干部拒之门外。把民主推荐作为初始提名必经须经过的第一道程序,将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在重要岗位提拔使用干部时,试行民主推荐署名制,进一步增强推荐人的责任意识,规定处级领导干部、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时署名。坚持凡得不到群众公认的不上会、不研究、不使用,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提出拟任人选的重要尺度。为使民主推荐结果充分反映民意,每年年度考核都民主推荐一次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对考察对象考察时还要进行一次民主推荐。对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的干部也要经过民主推荐大会进行推荐,民主推荐结果达不到相应要求的,同样不能作为考察人选。坚持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定向推荐和非定向推荐相结合,注意参与人员的广泛性和结构的层次性,灵活运用民主推荐形式,在选拔县直部门主要领导时,把民主推荐范围扩大到处级领导干部、乡镇正职;在选拔乡镇副职时,将参与范围扩大到村级干部; 二是设置“组织认可防线”,实行工作实绩登记制度,将组织不认可的干部拒之门外。为将干部实绩和能力真正考实考准,坚持日常跟踪考察和任前考察相结合,出台了《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登记制度》。通过干部工作效果如何看实绩,通过工作措施、效率看能力,通过工作态度看思想,通过自身素质看潜力。为使提拔使用人选适合班子建设需要,制定了后备干部职业取向论证制度,每年年度考核时都对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职业取向分析论证,清楚掌握后备干部适合的工作岗位。提出考察人选时,根据民主推荐情况、日常跟踪考察情况、职业取向和班子建设需要,对后备干部进行分类排队,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差额提出考察对象。为作好考察工作,制定了《干部考核、考察人员十条规定》、要求考察人员必须对考察材料负责并署名,对考察材料不真实的追究考察人员责任,同时规定向区委常委会提交考察材料时,必须提交考察组人员姓名。建立了考察情况由考察组集体向部长办公会、分管部长汇报制度,避免考察中的重要情况在层层汇报中流失。实行考察预告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对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的监督。 三是设置“部门认可防线”,实行书面征求部门意见制,将“带病”干部拒之门外。为防止干部考察不实、不细问题,制定了《干部提拔使用前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度》,即在提出拟任人选前对考察对象以书面的形式向纪检监察、审计、公安、政法、信访、计生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要求有关部门给予明确回复。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有关部门有权一票否决。区委组织部对通过“三道防线”的干部进行分析论证,根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意见、有关部门意见、考察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优中选优确定拟任人选。 通过精心设置“三道防线”,近两年来经区委常委会议票决的260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均获高票通过,由部门把关“下来”干部13名,由于民主推荐结果不好“下来”干部37名。不仅对干部初始提名进行了严格把关,也将有利逐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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