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推行教育凭证制度为主要实践模式的基础教育市场取向改革在世界各地悄然兴起,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从政策导向来看,教育凭证实践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无排富性模式,具体做法是政府给每位学生发放等额的有价教育证券。目前主要在英国、澳大利亚和俄罗斯等国家实践,因侧重于经济效率,容易导致低收入家庭儿童难以在高收费学校就读等问题。二是排富性模式,具体做法各地不同,瑞典、加拿大、日本等国家按学生家庭状况不同发放不等额的教育证券,美国和我国则只给贫困学生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家庭发放教育证券,但都十分强调关心教育公平,并将教育机会均等作为社会的政策目标。
就发放主体而言,教育凭证还可分为政府和私人两种。
在温州,教育凭证思想其实早已体现在政府的各种教育改革措施及家长的择校方式之中。在政府行为方面,我市坚持实施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即排富性的政府教育凭证),并通过政策引导,以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补贴奖励民办学校招生(如瑞安以排富性的政府教育凭证推动民办高中发展)等方式,引进市场机制,允许家长择校(即无排富性的私人教育凭证),推进国有教育优化改(如温州中学迁址重建新校园、国有民办新建温州五十一中等),调整教育结构,支持民间办学,大力发展优质教育和特色教育资源,为民众提供更多的选择教育的机会。在民间资助方面,每年由企业家黄长顺先生出资100万元设立的长顺教育专项基金,专项用于资助50名本科和30名高中品学兼优的温州籍特困生,实际上就属于排富性的私人教育凭证。
教育凭证作为基础教育市场取向改革的一种主要措施,对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不乏借鉴意义。
一是排富性模式的教育凭证可用于政府、个人或社会团体对弱势群体的教育扶贫工程。在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加快建设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同时,我市旨在解决残疾儿童、贫困学生、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的教育扶贫工程可试行教育凭证制度。教育券的经费来源可采用政府财政拨一点、外来人员出一点、用人单位筹一点的办法来解决。这样,通过推进教育凭证,可进一步规范教育扶贫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减少中间环节,做到贫有所补,贫有所教,促进教育公平。
二是排富性模式的教育凭证可用于推动民办高中教育持续发展。以2001年普高、职高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不包括基建费)1985元和1658元为测算标准,我市每培养1名普高生、职高生分别需要政府财政经费投入5955元和4974元,如果与温州瑞安每多招收民办普高和职高学生1名,政府分别奖励学校200元和300元的教育凭证计划比较,教育凭证计划显然有利于提高政府对高中教育投入经费的整体使用效益。
三是教育凭证实践可促进公办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改革开放以来,温州教育改革以学校办学体制和教育经费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已初步形成政府为主、全社会办教育的办学格局。但占有主导地位的公办学校因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和成本约束,教育质量低劣、资源浪费严重、办学效益低下、教师缺乏责任感等现象依然存在。面对这些问题,就教育论教育可能只会是坐而论道,于事无补,最为重要的是借鉴教育凭证的方法论,从财政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视角,引入新的资金分配体制,通过市场竞争,深化我市学校办学及其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进而提高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澧组赵雪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