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现状
目前,福建省社会力量办学共有3712所,其中高校23所,中学195所,小学97所,幼儿园2932所,其他465所。教职工总数29334人,在校学生总数33.2万人,在册党员总数3180人,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164所,已建立党组织114个。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民办学校就加强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省委坚持从全省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强党的建设以及促进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的原则,把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进一步增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各级党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采取各项措施,提高工作实效。泉州市多次召开全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逐步明确了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职责任务等。莆田市及各县区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党委(党组)成立加强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涌现出福建华南女子学院、西山文武学校等一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2.抓好党组织组建,进一步理顺隶属关系。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社会力量办学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工作思路,做到凡有民办学校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负责抓好组织设置和日常党建工作。福州市根据不同类型民办学校的特点,在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时采取五种管理模式,即归口、分级、属地、委托和指定,做到民办学校不论是否有党员,是否已经建立了党组织,都要保证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厦门市规定在社会力量举办学校中从事专兼职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应按照规定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党员,也应及时转移党的临时组织关系。漳州市借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做法,采取“挂、靠、派、联”等方式组建党的组织,强化对民办学校中党员的教育管理。
3.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教育管理实效。各地根据所在地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特点,坚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因校制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对已经成立党组织的学校,上级党委都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重点抓好这些党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尚未成立党组织的民办学校,党员则由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当地党委负责安排挂靠支部,组织他们参加党内活动。各地都认真做好在各类民办学校中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注意在优秀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和高等学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中发展党员,并通过选派、推荐优秀教职工党员进入民办学校工作等途径,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壮大民办学校党的力量。
4.规范实际操作,积极探索党组织活动形式。福州市积极推动民办学校党组织参与校务决策管理,凡是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党支部都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发挥把关监督作用。厦门、南平等市在民办学校党组织中开展各种“创优争先”活动,要求党员教师带头克服临时观念和雇佣思想,带头勇挑重担,以出色的教书育人成绩来体现共产党员的自身价值。泉州市按照“抓典型、树导向、抓重点、创特色”的思路,确定一批党建基础较扎实、发展潜力较好的民办学校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抓好典型的培育、完善和推广工作,促进了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上新水平。
二、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我省社会力量办学党的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民办学校的党员人数比例偏低,党的力量偏弱,一部分党员教职工党性意识弱化。目前全省3000多所社会力量举办学校有教职工和在校生总数达36万多人,在册党员仅3180人,党员所占比例与公立学校相比明显偏低。全省民办高等学校党员教职工数为189人,仅占教职工总数的19.8%。全省民办高等学校学生党员比例仅为2.6%。民办学校党员力量薄弱还表现在部分党员组织观念不强、党性意识弱化。一些党员认为自己受雇于学校老板,随时都有被“炒鱿鱼”的可能,觉得地位低人一等,缺乏工作的主动性。一些从公立学校转聘到民办学校的党员,认为过去在公立学校有当“主人”的感觉,现在一切听命于私人老板,主要为的是求实惠,认为党员不党员无所谓,只要待遇好,挣钱多就行。
2.不仅组建党的组织面临困难,开展党的活动也十分不易。目前,全省3000多所民办学校中只有164所具备成立党组织的条件,党的基础力量先天不足,党组织覆盖率偏低。加上有的民办学校投资管理方对党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甚至不理解、不支持,给学校党组织开展活动带来很大困难。
3.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组织缺乏进入学校决策和管理层次的机制,难以找到发挥作用的切入点。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决策权一般由校董事会掌握,日常管理由校长(或校务会)承担,学校党组织游离于决策管理之外,成为一种摆设,影响力和渗透力明显不足,在学校中发挥作用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很难得到发挥。
4.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举步维艰。社会力量办学是近几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一般采用合同聘用制的用工制度。这种工作上的不稳定性使得一些教职员工党员不愿将组织关系转入受聘学校,加上大多数民办学校尚未组建党组织,有的党员组织关系无处落户,以致出现不少“口袋党员”和“地下党员”。一些民办学校基础工作较差,党建工作氛围不浓,思想政治观念淡薄,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入党积极性不高,发展党员数量十分有限。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全省国家办学高校学生中申请入党的人数占学生总数的49.8%;民办高校学生中申请入党人数为22.5%,其中,民办仰恩大学比例为9.7%,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比例仅为1.1%,在这期间英华职业学院仅发展党员1名。
社会力量办学党的建设工作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调研情况看,既有学校投资方的原因,也有党建工作职能部门的原因。从办学主体角度看,存在重硬件投入,轻软件建设的问题。良好的设施、优美的环境往往是民办学校投资方的主要追求目标,而诸如培育办学理念、提高教职员工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党的建设工作等软件方面的建设,没有受到应有重视。从党建工作职能部门角度看,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少数地方党委和党建工作主管部门对加强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片面认为只要这些学校教学质量上得去,升学率高,不出事故、不出乱子就万事大吉,搞不搞党的建设并不重要。也有的担心组建党组织会增加学校的负担,干扰学校的正常工作,甚至影响出资者的办学积极性,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党建工作。
三、遵循社会力量办学规律加强党建工作的对策思考
1.强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增强抓好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抓好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经验,宣传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办学校出资者、广大党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既是实现党对民办学校的政治领导,保持社会力量办学发展正确方向的重要保证,又是在新形势下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的客观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扣社会力量办学特点,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好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为中心,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以组建党的组织、壮大党的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为重点,大胆实践,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新路子。
2.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新路子。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基础薄弱,任务十分繁重。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从社会力量办学的特点和所处的环境出发,因地制宜,把握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根据社会力量办学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认真落实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组建责任,做到凡有民办学校的地方,就有党组织负责领导和指导党的建设工作;凡是新成立的民办学校,同步考虑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凡是已成立的民办学校党组织,做到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具体要求是: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要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等办法抓好组建工作。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要按照中组部和教育部党组的有关要求,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发挥保证、监督、引导、协调和服务作用。要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教学管理工作的关系,处理好党组织与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层的关系,处理好党的建设与各种群团组织的关系。要按照选配复合型党务干部的要求,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在规模较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设专职书记,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必要的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要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构建和完善党员管理机制。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手段,推动党建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切实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3.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新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建立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建工作联系点,努力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经常研究、部署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办法新机制,大力宣传和推广加强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教育、劳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指导、评估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工作时,要把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要落实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格局,健全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新机制,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办学党建工作的水平。(澧组孙荐自《党建研究》,作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