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任务,这使企业党的工作面临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企业党建工作要形成新的思路,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应在改进中加强。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正确处理遵循国际惯例和坚持中国特色的关系,牢固确立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
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由之路,要坚定不移。对西方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我们要学习借鉴,吸取其精华。但是任何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经验,只有同本民族、本国家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真正显示其优越性。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做到既要遵循国际惯例,又要坚持中国特色,既要学习西方先进的企业管理制度,又要继承我国长期积累下来的企业管理经验中的优秀部分。坚持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是我国企业管理中的一大特色。在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必须坚持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这是因为,第一,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与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密不可分。企业中的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只有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是体现党的执政地位和发挥领导作用的必然要求。第二,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是企业制度的创新,并不是企业社会主义性质的改变。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后,从总体上看,在绝大多数企业,公有股权仍占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社会主义经营方向没有变,党组织和工人阶级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能改变。第三,经过公司制改造后,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经营机制虽然发生了变化,但产业工人仍然是企业的主人、国家的主人,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最可靠的力量,因此国家仍然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党组织仍然要领导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起培养“四有”职工队伍的重任。第四,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党组织和党员的力量,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我们党特有的政治优势,组织发动职工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才能保证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企业的稳定和发展。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保证。
二、正确处理董事会、经营班子与党委会的关系,建立科学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
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后,相应出现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企业原有的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等,都是依法依章设立的机构,为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发挥各自的作用,因而并不矛盾,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然而,它们确实有一个如何协调和处理关系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的关键。在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公司,应注意下面几点:一是选配领导人员时应保证其有较好的个体素质,既要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又应当要求董事、经理有政治眼光,党委成员有经济头脑。二是合理配置班子,领导人员适当交叉任职。根据广东一些企业的实践,一般来说,党委成员可与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交叉任职,党委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三是明确职责。兼职的领导成员,要明确两个责任,注意“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防止只抓一头,兼而不顾。四是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使各个机构工作有章可循,也使各个机构之间互相制约和监督。
三、正确处理董事会依法决策与党委参与决策的关系,在关键环节上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后,党组织仍然要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并不是也不能直接代替董事会去决策,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要求,做到既要参与决策,又要尊重董事会的决策权。具体来讲,必须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参与决策的范围。公司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应该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带有方向性、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二是明确参与决策的途径。根据广东一些改革先行企业的经验,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最有效也是最主要的途径是党组织负责人依法进入公司董事会,在决策中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即间接参与。这样既可实现参与的目的,又符合现代企业的运行规范。另外,在实践中也可以采取直接参与的方式,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委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了做到有效参与,党组织要注意选派党性强、懂经营、善管理的人员进入决策班子。同时,应做到决策前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决策中积极提出意见或建议,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决策后保证监督决议的贯彻执行,善于通过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组织实施保证监督。
四、正确处理支持董事会、经理依法行使用人权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关系,建立科学的企业用人机制
党肩负着领导经济建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重任。因此,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仍然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但是,公司党组织应该把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同坚持企业新的用人制度结合起来,改变以往的直接决定和任免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方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我们认为,党管干部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而不是一种任免方法。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企业党组织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保证监督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贯彻执行,坚持任人唯贤,防止和反对任人唯亲;二是负责管理党群系统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三是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日常的培养、教育、考察、监督工作;四是对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理、副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正确处理党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提高党务政工队伍素质的关系,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党务政工机构和队伍也面临着改革和调整。但是,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认为党建工作可有可无,利用改革之机,不适当地撤并党务机构,压减专职党务政工人员,或者把党务政工部门当作安置老、弱、,病、残和富余人员的场所;另一种是简单地把党务政工机构设置是否齐全、专职人员数量多少作为评判党建工作加强与否的标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保留和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高效精干的党务政工队伍。要防止在改革中不恰当地撤并党务政工机构和裁减专职人员的倾向。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促进公司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发展,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由企业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商议后确定。从广东的情况来看,原来实行的“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宜分则分,宜合则合”的原则,经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仍可试行。
武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