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改革开放后我们的两个文明建设曾经“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的话,那么在经济发展与政治进步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平衡,由此不仅带来了诸多政治领域的问题,也制约了经济改革的深化。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使民主法治与市场经济良性互动,是我国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一项战略任务。政治文明的实质是制度文明[1],因为,在由政治思想、政治行为、政治制度三者构成的政治文明中,政治制度是一定的政治思想、政治行为的法律化、程序化、规范化(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则是指社会关系和人类行为模式的定型化,表现为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规范体系)。没有政治制度,政治理念便没有载体,政治行为就会迷失方向,政治文明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政治文明如果只表现在政治理念上,那么它就是包含在精神文明之中而可以被精神文明所取代,因此,政治文明建设关键在于制度。而制度建设需要制度创新的推动。 一、制度创新的内在根据 制度创新最初是由奥地利裔美国学者熊彼特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后来在新制度经济学派那里成为了一个核心命题,意指任何社会的经济发展都有制度创新的因素,是制度的创新带动经济的增长。熊彼特和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创新的论述具有重要的价值,但因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显示出局限性。事实上,制度创新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它既包括经济领域或企业部门的制度创新,也包括政治、政党制度的创新,它不仅涉及经济利益的调整, 而且包含社会体制和组织方式、人的权利和价值观念的改变。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制度创新就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通过它,使整个社会组织体系更完善,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健全。 制度建设必须以制度创新来推动,“建设”这个词内在的就包含着创新的含义。在新制度经济学派那里,制度创新、制度变迁通常就被视为制度建设、制度发展的同义语,用以表达“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2]。我们这里讲的制度创新,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前提,变革原有的不适应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的具体制度。 制度创新的内在根据在于制度本身,因为任何一种制度和制度结构都不可能是绝对完满的,总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制度的缺陷不仅表现在其规定的单一性、模式化与人类思想的自由和行为的丰富多样之间的内在矛盾上,还表现在制度僵化和有效供应不足的发展趋势上。制度的稳定性与所要规范的人的行为相比较,其变化的速度总是滞后的,随着经济的进步,社会关系的调整,原有的制度会越来越失去活力。西方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表明,制度的成熟同时也意味着制度的保守和惰性。在一定的制度体系长期稳定运行的社会中,容易产生一些垄断性的集团和组织,并从中分化出许多“分利集团”,他们试图维持现存的秩序,阻止制度的变革和变迁,最终导致社会效率的下降。韦伯也曾通过对官僚制度的分析,解析了现代性制度之导致社会僵化的消极作用。在他看来,现代官僚制度能够通过行政法律、组织纪律和各种管理技术,利用利益、权力的手段以及在意识形态、价值观上的垄断地位,把人们固定在特定的组织内,使自由的个体“共同体化”。而过度的组织化则使组织内部秩序走向封闭和僵化,从而造成官僚主义的盛行和人的异化。制度的僵化也就意味着制度有效供应的不足,这些问题还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越发严重。克服缺陷的惟一办法就是制度创新,进行新的制度安排。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需要理论创新,更需要要在理论创新的基础上推进制度创新,因为好的理论只有转化为制度,才能真正发挥有效的作用。我们讲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包括理论、实践(道路)和制度三个层面的任务,理论是先导,实践是基础,制度则是根本,因为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经济、文化、法律、教育、党建等方面的改革和建设都必须着眼于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政治文明建设由于其实质决定了制度创新更加重要。 二、制度创新与政治文明的发展 回顾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我们发现,政治文明的发展与政治制度的设计和创新几乎是同一个过程,可以说,是政治制度的设计和创新水平,决定了一定时期的政治文明程度。从发生学的角度看,所谓文明社会,就是从人类创设国家制度开始的。原始社会末期,随着阶级的形成,仅仅依靠氏族内部的力量已不可调和趋于激化的社会矛盾,因而需要一种产生于社会又居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就是国家。国家“机器”的出现,意味着人类在社会管理上由野蛮时代进入了文明时代。恩格斯曾说,“以这些制度为基础的文明时代,完成了古代氏族社会完全做不到的事情。”[3]由于国家制度在组织人类社会方面的功能,恩格斯因此把这种以制度为基础的国家的产生,作为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不过,在原始社会之后漫长的古代社会,由于经济发展的缓慢,人们几乎感觉不到制度的变迁,人类的政治文明也无多大进展。到了近代,一批资产阶级思想家、政治家敏锐地意识到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他们在“主权在民”、“天赋人权”等思想以及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进行了设计,如潘恩、密尔等人对代议制度的设计以及洛克、孟德斯鸠、汉密尔顿等人对权力制衡制度的主张。在他们的影响下,一整套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尤其是代议制的确立,较为成功地解决了民主政治的实际运作问题,为资本主义宪政制度奠定了基础,因而成为近代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马克思在总结资产阶级的历史功过时曾指出,资本主义在其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相应政治成就相伴随,即新的政治制度的产生。这些政治制度与种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明创造一样,也是人类智慧的凝结,它们的实施,使人类日益成功地解决了许多过去没有也无法解决的政治问题,人类的政治生活因此得以不断地进化。由此可见,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政治制度不断更新的历史。而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历程来看,以制度创新促进党的建设和政治文明的发展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八十多年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在遵义会议之前的早年阶段,制度建设尚未引起重视,连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也没有很好地实行,这正是当时右的和“左”的错误路线能够推行、使党的事业遭受挫折的重要原因。血的代价使党领悟到,要建设一个坚强、团结、有战斗力的党,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在总结失误教训的基础上,遵义会议之后新的党中央开始注意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了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法规。后来,毛泽东又撰写了《关于健全党委制》一文,要求“从中央局到地委……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毛泽东还对党执政以后的建设问题做了深刻的思考,提出了“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触及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实质。建国后,党成为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执政党,环境、地位和任务的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一些人抱着一种“社会主义政权诞生之日即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之时”的观念,忽视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建设,对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制度不敢大胆改革和创新。从建国初到党的八大前后,我党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条例,但主要是针对基本制度,对各项具体制度则明显重视不够,更谈不上系统化、规范化和可操作性,致使许多党内问题无章可循,党的基本制度也得不到充分体现,客观上为官僚主义和专断作风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制度建设非一日之功,正是因为过去制度建设的滞后,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还没有能够在制度的层面以一种较完整的形态展现出来,比如,我们还没有形成一种持续稳定的宪政结构、政治运作机制和行为模式。邓小平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曾时说:“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4]“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5]正是基于这样的反思和认识,所以他特别强调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意义。 在邓小平同志的指导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采取积极、稳妥、坚决的步骤,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内的政治生活作了具体的规定,以保障党内民主生活的制度化;十二大制定了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特点的新党章,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规办事;十三大则第一次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了出来,指出要“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十五大又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完善和发展,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地遵纪守法,严格按党章办事。正是由于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我们的党才能及时纠正自身的失误,迅速把一个纷乱落后的局面扭转为一个既稳定又充满活力的局面,并能在国内外风云变幻的复杂局势中保持生机和活力,二十年多来我国的政治文明因此才有长足的进步。 在新的世纪,党的十六大又明确地把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之一,并在谈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四个必须”的第一个必须时,指出:“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把制度创新摆在了实践创新的首位,突出了它的重要地位。目前我们要努力做的就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要求,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使我国的政治文明迈上新的台阶。 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制度创新的原则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既包括政治文明的一般即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又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即社会主义与中国国情,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制度创新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 首先, “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能够根据各个利益主体与政治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同意和授权,政权的运作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和利益的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立法和对行政、司法实行监督为主要职能,正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社会的统治和管理;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法制保障。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法治国的本质在于依法制权,内核是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拥有最高权威的法律法规。以上三个方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各项政治制度安排和创新都必须全面体现三者的有机统一。 其次,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同时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一方面,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因为作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形态,它与资本主义的政治形态有着本质的区别。事实证明,西方现有的一套政治模式并不能适用于中国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特别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的经验,因为它们是人类智慧的凝结和理性的结晶。政治发展史告诉我们,不同制度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模仿,对政治文明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典型的如美国对欧洲民主制度的成功移植。 再次,要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带来的考验和挑战。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考验。经济市场化的伟大变革,正在全方位地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我国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究竟如何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把现代市场机制高效率的优势与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公平的优势结合起来,形成既有效率又有公平的真正优势,是与政治文明建设直接相关的、关系到社会主义全局的历史性课题。就党的建设而言,在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条件下,党怎样才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推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在多元的文化价值观念相互碰撞的条件下,怎样才能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有中铝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在多样化的利益格局和分配方式下,怎样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持社会稳定,领导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等,是党的制度创新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发明显的全球化趋势的严峻挑战。目前人类正不断跨越民族和国家界限,超越制度和文化障碍,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对话、协调和沟通。在我国综合国力还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现行的国际体系中处于非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全球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负面影响是相对较大的。比如,与世界经济的紧密联系使我们易于受到国际经济波动的感染,入世后产业结构调整会造成社会结构和利益进一步分化,这些都可能影响政治和社会稳定;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先行制定国际规则的好处,可能控制和削弱我国在经济乃至政治方面的主权;发达国家强大的文化渗透,正逐渐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消蚀人们的文化归属感和民族认同感,这又可能影响我国政治发展的走向,并引发激进主义的反应和非理性行为,从而造成社会动荡,等等。总之,在当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中,资本全球化潜伏着巨大的风险和危机,并已经对我国的政治生活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在参与建立世界经济政治新秩序的竞争中,如何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健全各项具体的政治制度,提高党和政府治理国家的能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应对危机和驾驭国际风云的能力,等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紧要任务。 四、以制度创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出发,结合全球化形势下我国政治环境和任务的实际状况及其变化,当前制度创新着重应在以下方面探索努力: 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是全球化进程中政治发展的主题,也是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冲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大“法宝”。社会主义民主并非只是政治家的政治话语,而更主要的是人民对当家作主的强烈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的素质不断提高,人民对民主的政治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在制度和法律上保障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权利,才能展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先进性,也才能有效消除政治生活中诸如官僚主义、权力腐败等消极现象。为此,应在坚持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对制度的具体细节进行改革和完善,以保障基本制度的贯彻落实,从而保证人民真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比如,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要继续强化人大常委会的职能,必要时增加人大常委的职数;根据需要增设一些专门委员会,落实人大的监督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落实人大的财政权,可在人大常委会设立类似国外议会中的拨款委员会那样的专门机构;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积极推广村民自治的做法和经验(村民自治已在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化、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等等。 改革和创新各项具体政治制度,提高党和政府治理国家的能力。具体的政治制度内容广泛,涵盖面广,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具体地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政治治理水平。面对新的环境和任务,党和政府在一系列的体制上需要改革和创新。党的十六大报告特别强调了决策制度的建设,指出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度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通过这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其他具体的政府制度如行政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选拔制度、民主考察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质询与评议制度、人民举报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失察失误追究制度等,都要通过政治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或及时安排建立,或强化落实执行。 执政党的具体制度建设则应以十六大报告指出的“四个应对”为指导,即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要应对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党的领导方式要应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党的作风建设要应对入世后更为复杂的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多元化的新形势;党的社会基础要应对更广泛的社会阶层变化。因此,在组织制度上,要不断探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做法,比如:怎样把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与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相结合,发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实效?怎样将党的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厂长(经理)负责制有机统一起来?等等。在领导制度上,要在总结我党执政50多年历史经验、借鉴国外有关政党执政经验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党的职能、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明确规定党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经济组织间的关系,明确规定党的政策转化为国家意志的程序,实现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法治化。在领导方式上,党已由过去以党代政转变到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工作这个中心,因此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干部制度上,为适应知识经济时代改革开放的需要,促进人才的培养和脱颖而出,为人才提供一个充分展示才干和能力的平台,就必须优化干部选拔制度,如把组织选拔和民主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建立健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制度。(武组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