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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21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
一、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企业改制后,原有的国企党建工作格局受到严重的冲击,改制企业党组织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快探索和建立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机制。因此企业党组织要明确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必须从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保证企业改革发展顺利进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重要强化“三个需要”。 1、加强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对企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改制后,从产权上讲,政府和企业没有了“关系”或者小有“关系”,但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党的领导是通过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这样一个整体来实现的,基层组织是基础。江总书记指出,“整个党和国家工作最坚实的基础在基层,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到基层”如果企业不设立基层党组织,那么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权就无法落到实处,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就难以保证社会主义方向。 2、加强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是保证企业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需要。 这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能有效地保证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的活动对企业的改革发展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三是党组织发挥其特有的优势,通过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能教育引导企业职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支持改革,维护稳定,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 3、加强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思想的需要。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江总书记要求我们“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行动指南,党要成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就必须深深扎根于人民中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十五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于改制企业,产权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变了,但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变,党的先进性和政治优势不变。在发展企业生产力,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在维护职工根本利益上,在教育、管理党员和自身建设上,都要更加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在纪律上、组织上、作风上、党组织依然要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是“三个代表”党建思想对改制企业提出的新要求。 二、目前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和存在五个倾向性问题 改制企业党建工作并不会凭空而来,它脱胎于我们目前的企业党建工作模式,在此基础上加强和改进,因此正确审视目前企业党建工作状况,对加强和改进改制企业党建工作十分重要,纵观当前改制过程中的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可谓参差不齐,强弱不匀,疑惑多于信心,困难多于干劲。尽管绝大多数已实现改制的企业都设置了党组织,但作用的发挥却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六个不够”: 1、党组织的地位还“不够硬” 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没有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文件要求同步考虑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待遇,导致党组织的地位下降。有些企业的党组织在改制前是“执政党”,改制后却成了“在野党”,个别企业甚至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凡事都由法人代表说了算,有行政代替党的现象,党组织成了附庸。 2、党政关系还“不够顺” 在部分企业中,有些书记和厂长(经理)站在各自的位置和角度上,片面理解和取舍中央有关文件,或以“核心”压“中心”,把政治核心作用等同于一元化,变参与为干预;或以“中心”排斥“核心”,试图把党组织的工作范围限定在党内事务,行政工作很难过问,特别是不愿接受党组织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调查资料表明,“一手硬”、“一手软”和“两张皮”的问题在一些企业尚未根本解决。 3、党建工作的系统性还“不够全” 有的企业党组织的活动过于单一化、简单化,等同于一般的群众活动,活动无系统性,做些突击义务劳动,搞些参观游览活动,视之为党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党建工作的系统性不全面,浮在表面做文章,更谈不上深入活动,没有抓住党建工作的核心和要点。 4、党建工作的内容还“不够实” 一些企业,运行机制封闭,使党的工作难以与生产经营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内容“虚”,唱高调多,“空”对“空”,收不到实际效果。 5、党建工作的方式还“不够新” 多数企业还是沿袭了过去的工作方式,党建工作照搬照套上级领导意图,没有创造性,抱定“传统不能丢”,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手段上因循守旧,缺乏新意,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要求。 6、政工队伍的力量还“不够强” 不少企业反映,在企业减员中,首当其冲的往往是政工人员,以致一些企业的政工人员减了又减,少了又少,政工人员一年内多次变动,政工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素质较差,政工队伍得不到保证。 除了上述“六个不够”,目前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还存在着“五个倾向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认为改制后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自然削弱,也应该削弱;二是认为改制后产权关系变了,国有成份少了,企业党组织设置多余;三是认为企业是经济组织,党是政治组织,两者无法兼容,改制企业再设置党组织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国际惯例;四是认为企业党组织的任务就是管好党员,没必要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参与企业决策;五是政工队伍的人心日趋涣散,政工队伍后继乏人。 三、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探究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我们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的原因有多种,主要需要克服“四个不适应”。 1、认识的不适应 概括的讲,就是缺乏三种意识。一是缺乏“变”的意识。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不仅带来企业组织形式、财产组织形式的大调整,而且也将带来劳动成分、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大变化。这对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是个新的要求和挑战。“变”则“活”,“守”则“僵”。但是多数企业还是缺乏“变”的意识。二是缺乏“占领”意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江总书记特别强调整个党和国家工作最坚实的基础就在基层。基层组织,如果党组织不去“占领”,那么我们的党就少了执政基础,就会动摇执政地位,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但是在改制企业中,一些企业确实在认识上存在被动等靠思想,党组织不是主动去“占领”自己的阵地,以致党建工作严重滞后。三是缺乏“独立”意识。党建工作要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来开展,这并不否定党组织自身的独立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要求强有力的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并列的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是“生命线”和“生命体”的关系。如果党组织缺乏“独立”意识,那么就自然会成为行政的附庸或者陷入“以政代党”的泥坑。 2、体制和机制的不适应 不少企业的改制还不彻底,法人治理结构还不规范,因此所产生的老体制、老机制运行惯性,给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比如“中心”、“核心”问题,“新三会”、“老三会”问题,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责权利问题,都是改制企业党建工作不适应的重要因素。要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就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机制。 3、方法的不适应 党组织的工作方法与快节奏、追求高效的生产经营方式不相适应。缺乏时代感和针对性,对不准焦点,抓不住难点。表面形式的多,深刻实效的少;中间监督的多,源头参与的少;空泛说教的多,潜移默化的少;单向灌输的多,双向交流的少,如此种种的方式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改制后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 4、队伍的不适应 政工队伍的削减影响了政工队伍的素质。政工队伍的素质与江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基本要求相差甚远,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也极不适应。一些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结构单一,真正懂得经济工作,善于经营管理的党务干部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党建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四、改制企业党组织的“五大任务”和工作方式的“五个转变” 要坚持党对改制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是加快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要保持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适合我国国情的国企改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党组织就必须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具体包括以下“五大任务”: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通过合法途径,对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式、资产和大额资本运作、利益分配、中层干部的任免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参与决策,支持、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依照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行使职权。 3、领导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培育“四有”职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围绕企业发展,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努力形成大政工的工作格局,齐抓共管,推进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 5、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改制企业担负着这“五大任务”必须做好以外,改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方法重点是要创新,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上,要以集中活动为主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灵活为主转变。 二是在活动时间上,从以脱产活动为主向脱产与业余相结合,以业余为主转变。 三是在活动内容上,要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着眼于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综合素质。 四是在党建工作管理上,由临时安排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 五是在考核标准上,着眼于提高实效,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 五、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在认识上、观念上要有“五个突破” 改制企业党建工作是一个崭新的工作领域,目前尚无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但是,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已指明了工作方向,我们认为要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作,就必须在认识上、观念上有所突破。 1、如何准确定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 我们认为,这种政治核心地位应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班子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企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领导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这种政治核心地位的重点要体现在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治核心地位的定位同时要得到法律条文的首肯和保证。 2、党组织如何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我们认为,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它是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关系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把关定向。要把握的一条原则是:党组织对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方针政策引导,而不是代替董事会、厂长(经理)直接决定问题。在参与的程序和方式上要力求做到“三个为主”,即全程参与为主,组织参与为主,直接参与为主。 3、如何理解“虚”和“实”的辨证关系 党建工作同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相比较,是“虚”的,但是它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具体活动都是“实”的;党建工作处在运筹、决策、运作阶段的表现形式是“虚”的,但是它的效应、效果是“实”的。 武组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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