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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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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06月07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点击次数:
     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当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深入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紧迫感。

 

      通知强调,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紧密结合组织工作的各项任务,切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任务落实到组织工作中去。一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二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

 

      通知要求,广大组工干部要努力做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践行组织部门职业道德规范紧密结合,与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紧密结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使“八荣八耻”成为广大组工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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