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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尊重民意就应听取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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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6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近期媒体披露了一些群体性事件,人们的忧虑也多起来。细思这些事件,它们的发生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具体原因,然而从根子上说,多是由群众或利益群体向当地政府或部门的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接受而引起。说到底,民意得不到尊重,冲突由此而发。

  何谓民意?顾名思义,就是指民众的意愿、意见。尊重民意,是现代政府得以运行的根本基础,因为政府本身就是由民众授权而组成的,是以维护绝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为价值取向的。

  一个转型发展中的社会,对民意的敬重尤为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利益的分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民众个人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也在明显增强,其参与表达利益诉求的行动更积极,表达自身意愿的愿望更加强烈,社会矛盾的涌现也就不可避免。

  要减少矛盾,妥善地处理矛盾,政府就要随时随地了解民意,打通民众表达意见的渠道。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当地政府就要迅速采取富有建设性的积极行动,主政官员不但要学会倾听并及时处理,更要敢于直接面对诉求者,勇敢地采纳民意。一句话,尊重民意就要善于“听”“取”民意。

  尊重民意的前提是善于“听”民意。这就需要我们拓宽民意诉求的管道,通过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人大和政协代表提案、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等方式让原生态的民意充分涌现。在畅通原有民意诉求管道的同时,特别要充分关注网络舆论,它是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在广泛呈现的各种各样的民意之中,政府还应该科学地分析民意,从无数的分散的意见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获取“真实的民意”,这也是各级政府在具体运行中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新课题。

  尊重民意的关键是要勇于“取”民意。这实际上是个如何对待民意的问题,也是尊重民意的落脚点。只善“听”而不勇“取”,尊重民意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当“民意”和“上面”及自己的意见相一致的时候,民意纳入决策也就顺理成章了。当“民意”和“上面”或者自己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要敢于把真实的民意反映到上级机关去,勇于以民众的意见来修正自身的主张,善于将真实的民意转化为决策,从而将民众意见与上级乃至自身意见相统一、相协调,真正把民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各级政府和官员平时多开通民意表达的渠道,多倾听群众的呼声,多采纳群众的意见,从根本上维护群众的利益。一个善于听取民意的政府,必然会为群众真正拥护。执政者尊重民意,契合政治伦理,是一种执政成熟,也是一种执政自信,更是一种执政开明。


(临组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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