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关键是取得成果,见到实效。怎样算是见到实效了呢?就是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一切工作的方式和方法,都是为了探索为民谋利的最佳途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同甘共苦,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舍弃“小我”,铸就“大我”,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自己有限的生命融入到无限的、永恒的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过程之中。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条原则,就是开门纳谏,问计于民,倾听群众呼声,找准制约影响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种形式,扩大群众参与面,形成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群众大力支持、社会广泛关注的浓厚氛围。就应对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并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而所做的这一切,都应该围绕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中心”进行,背离了这个“中心”,很难说我们的整改工作就能做到位,群众就满意。
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既要从大处着眼,统筹规划;又要从小处入手,抓好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事小意义大。群众的生活怎么样?房子大不大、村子美不美、道路宽不宽、看病愁不愁、年老有没有保障……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和关心的,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好这些日常的、具体的、琐细的“小事”。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体现了一种崇高精神和境界。让党员干部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中受到教育,获得力量,在服务群众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价值,树立良好的形象。让群众在得实惠的过程中,坚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信心和决心,凝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智慧和力量。如此,我们的事业将百尺竿头,更上层楼。
(临组荐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