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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制办开门立法 市民建议设立幼儿园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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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1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红网9月19日讯(潇湘晨报实习记者 胡颖异)今年9月,省法制办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截至昨日,省法制办已经收集到有价值的立法项目建议十多条。
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要立老百姓喜欢、得到实惠的法,而不是立部门利益的法。”
  
  有市民提出,针对目前幼儿园出现的种种情况,我省有必要设立幼儿园教育法。该建议者认为:“现在很多民办幼儿园收费偏贵,规章制度和收费项目都是自己设立,安全隐患也值得担忧,希望能够设立一部《幼儿园教育法》,各个部门联合起来,规范、整治幼儿园。”另一些有价值的立法项目建议还包括限塑立法、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立法、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监督和管理立法等,都是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
  
  根据省法制办要求,立法建议项目,应体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富民强省的要求,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速推行新型工业化和加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工作,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开门立法,是法制工作从封闭模式到开放模式的转变。以前,立法项目单纯由政府部门决定,现在,政府行政模式正在转变,建设参与式行政和合作式行政,正是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具体实践。今后,立法项目的设立到法规的制定出台,都将广泛鼓励公众参与,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此次征求建议时间截至下月5日。市民的相关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寄至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或发送邮件至teety4433@163.com
  
  征集结束后,省法制办将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采取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进行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没有被采纳的建议,省法制办也会向公众作出说明。


(临组荐自湖南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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