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日前公布《2008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办法》指出,为推动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包袱,中央财政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人员以及保障重点支出给予奖励。按照该办法,撤并1个乡镇或区公所奖励50万元;比2006年减少财政供养人员1人奖励4000元。(9月9日《新京报》)
精简机构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必要举措。只有精简机构,裁减冗员,机构内部才能形成良性竞争,实现人才的正常流动,让那些有热情、有能力的人,留在机关做一个称职的公务员。如果在较少的金钱奖励之下,部门精简的热情可以被激发,现实的冗员可以被妥善安置,不仅财政支出会相应减少,更重要的是,我们看到的将是一个低成本但高效能的公共服务部门。
但是,财政部旨在推动精简机构的办法并未得到网络舆论的普遍支持。在新闻的网络跟帖中,人们对以奖励激发改革热情的举措表示了担忧。人们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提高行政效率应是县乡政府工作内的任务,做得好是应该的,何必再额外追加奖励呢?二是金额有限的奖励是否能够激发县乡政府精简机构的热情?如果精简的奖励不如维持现状带来的收益多,县乡政府或许依然会缺乏改革的动力。三是机构的精简是否会导致逆淘汰?那些本来在单位干得不错的人被裁掉,而那些“冗员”却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实现“安全着陆”?
尽管人们担心的现象可能只在一些地方零星存在,但财政部应该意识到,除了物质奖励之外,还需有更有力的措施去推进部门的精简。
在制度的完善中,有一个推动部门精简的动力是应该重视的,就是当地的舆论,当地的民意。基层的某些机构之所以出现冗员,效率不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机构缺乏改革的动力。因为,维持原状虽然可能存在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的诸多问题,却可以维护各方的利益,反正最终买单的是财政部,受损的是公共服务的质量。所以,尽管一些机构也意识到了人员精简的必要,但因为触及利益,通常不会动真格。而一旦民意参与到机构精简中时,基层机构就必须面对人们的疑问:现在的人员配置是否合理,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手段去精简机构?
关于机构的精简,财政部门有标准也有制度与办法。在制度与办法的执行中,民意完全可以成为一股辅助力量,将基层机构的情形与精简状况进行反映,并对基层机构施加舆论的压力。对于基层机构而言,财政部门与上级部门的监管或许可以模糊处理,但民意是无法回避的,当民意参与到基层机构的改革时,舆论的压力就能成为推动的动力,促使基层机构完满地完成精简人员的任务。
(临组荐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