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县信访稳定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辽中县曾是我省信访问题的多发区。2003年,全县有98个村、几万名群众大规模聚集上访,社会稳定形势十分严峻,严重影响了改革发展的进程。 2004年以来,辽中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双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了社会稳定“系数”,并涌现出“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优秀信访干部”潘作良这一全国先进典型。 2006年至2007年,辽中县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及沈阳市信访稳定先进县、省级平安县。与此同时,县域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地区生产总值由2004年的47亿元增长至2007年的104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2004年的1.09亿元增长至2007年的3.03亿元。随着沈阳近海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全县发展势头更加强劲,已呈现出“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干部和衷创业”的良好局面。我们认为,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认真总结并推广辽中县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信访稳定工作的经验,对于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具有现实意义。
辽中县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特点
第一,把握信访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辽中县委、县政府一班人深刻认识到,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谐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县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面对各种信访问题,与其被动接访,不如主动化访。他们正视问题、解放思想,通过“四个转变”,切实把握住了信访稳定工作的主动权。一是立足于经济发展全局,由就信访抓信访向跳出信访抓信访转变。就是把信访稳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考核、去推进,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信访稳定工作大格局,以整体思维和多元方式研究、解决信访难题,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4次听取信访稳定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信访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研究解决疑难信访案件。 4年来,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信访疑难案件达386起。二是立足于工作前移,由“事后处理”向“事前化解”转变。在具体调处各种信访问题的过程中,他们针对滋生各种信访问题的原因,努力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行信访风险评估,减少各种矛盾隐患,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一些信访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准确掌握信访信息,研究化解措施,尽全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立足于改进作风,由“群众上访”向“干部下访”转变。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亲民、爱民、便民、为民的工作作风,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倾听民声,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每一件热点、难点问题。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群众,采取扶贫帮困、社会保障等综合手段,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真正从感情上拉近与信访群众的距离。 4年来,全县共投入近500万元,为600名信访群众解决了生活困难。四是立足于形成合力,由“孤军作战”向“整体联动”转变。他们经过深入分析认为,原有信访问题调处体制的最大弊端,就是职权不统一,致使一些人民内部矛盾难以得到及时解决。为此,他们改变以往由信访部门孤军作战的做法,建立了县四个班子配套、上下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体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采取咨询、教育、协调、调解等方式,及时有效地破解了大批信访问题。
第二,建立和落实信访稳定工作的制度措施。事前抓责任落实,事后抓责任追究,是辽中县扭转信访稳定工作被动局面的突出做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亲历亲为,靠前指挥,坚持定期接访,亲自处理来自各方面的信访问题。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分兵把口,切实担负起分管战线的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属地、属人、属事”的原则,明确规定发生信访问题,其所在乡镇、机关、县直部门为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责任主体单位对每件信访案件都必须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他们对省、市交办案件、自查重点案件,以及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案件,实行由县领导包案,并组织责任主体单位、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疑难问题由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这样,既从根本上解决了部门间职责不清、领导不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又改变了群众诉求无门导致矛盾激化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坚持有责必究,对每起信访案件都实施动态跟踪,随时掌握案件的办结情况,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对维稳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对导致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领导干部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4年来,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结案息访率为100%。这其间,对信访工作不力的1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28名干部予以诫警谈话。他们从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信访稳定网络的 “过滤网”和“稳压器”作用。在开展 “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稳定春风行动”、“县委书记大接访”等活动中,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相关乡镇、部门有能力解决的,责令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相关乡镇、部门无力解决的,要求其摸清案情,建立台账,迅速上报县信访局及相关县领导,由县领导约访协调解决。疑难案件由县信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4年来,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218起,其中2197起得到了有效化解。
第三,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提供制度、资金和干部保证。一是加强制度保证。建立了矛盾排查、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干部下访等多项制度,把解决信访问题由遇事突击变成工作常态。特别是以建设信访大厅为载体,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组织机构,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强化信访大厅的直调功能,倾力打造信访案件的组织协调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和即时处理中心,使信访大厅真正成为信访案件的 “终点站”,有力地推进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加强资金保证。一些信访案件之所以久拖不决,关键是在钱上打转转。对此,他们建立了信访稳定备用金制度,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上不封顶,这样就使信访稳定工作的经费有了充分保证。三是加强队伍保证。辽中县十分注重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潘作良等10多名优秀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从各委办局选调19名后备干部、60多名骨干到信访工作岗位上。目前,全县党员干部正以潘作良为榜样,全力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
辽中县信访稳定工作的主要启示
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统一起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实现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发展。这要求我们从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相统一的角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认识信访稳定工作的意义。辽中县委、县政府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认识到了稳定是发展的前提,而且提出“和谐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从而进一步夯实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思想认识基础。他们提出的“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双政绩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全省信访稳定工作的水平,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自觉性,把事要解决、人要稳定、发展要又好又快统一起来。
二是把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全局,着力打造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事业成败,核心在党,关键在干部。辽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信访稳定工作,亲自接访、调处信访问题,选派潘作良这样的优秀领导干部担任县信访局局长,在全县信访部门打造了一个好班子、建设了一支好队伍,从而扭转了信访稳定工作的被动局面,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其经验表明,只有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让更多的优秀干部在信访一线得到锻炼,才能树牢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才能增强广大干部化解矛盾的本领,并开创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
三是着眼于长效性建设,不断推进信访稳定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当前,一些地方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及时的化解,一个重要原因是信访稳定工作中存在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因此,建立一套维护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信访稳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辽中县以信访大厅建设为载体,突出集中用权,优化职权配置,走出了一条依法依规办事、讲情讲理讲法的信访稳定工作新路子。在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时,必须努力探索新体制、新机制、新制度,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信访稳定工作。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辽中县在信访稳定工作中,高度关注和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敞开大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真正把群众当作亲人看,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全县的大事办,切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组织形式等的深刻变化,我们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群众观点,才能不断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临组荐自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