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有很多紧迫的工作要做,但最紧迫的,我认为是把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广大农民,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能够基本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因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脱离原有的土地生活保障,进入城市,面临各种新的生活和劳动风险。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又进入关键阶段,土地征用、农民工权益保护、失地农民安置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增多,急需加强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建设。
把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广大农民,要注意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均GDP还排在世界100位以后,对此要有清醒认识。特别要注意到,经济增长和福利增长的规律不同,经济增长呈现周期性起伏的规律,而福利增长则遵循刚性上升规律,所以社会保障体制的设计总体上要依靠自身的量入为出,防止超越发展阶段的过快福利增长。而从低水平起步,更加主动、更容易把握发展进程。
二是整合社会保障资源,注意政府部门之间协调。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资源配置权力分散在不同部门,如劳动保障部负责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卫生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政部负责农村低保等。这种分散往往造成社会保障对象的多重界定和生活保障措施的多头推进,降低了效率应统一谋划农村社会保障资源的配置。
三是加强对“土地换保障”思路的研究和探索。中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很大。过去曾考虑过国有股权出让和国有资产变现的渠道积累部分社会保障基金,效果不理想。现在一些地方试行的“土地换保障”做法,收到很好效果。应该加强这一思路的研究,把更多征占土地的收益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
(临组荐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