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的讲话,不仅突出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也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事业,人民群众是建设者和享有者的统一。共同建设是共同享有的前提和基础,共同享有是共同建设的结果和归宿。
共建共享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内容,执政党必须充分发挥共建共享的导向功能,使人民群众明确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信心。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条件下,不同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这就决定了必须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让人民群众真正从心里感受到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是幸福的,从而萌发更多的创造愿望,迸发出更大的创造活力。
必须强化共建共享的凝聚功能。群众利益是具体的、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历来十分注重把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相结合,既注重教育人民群众明确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之所在,又注重不断解决各个阶段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而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一起,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在现阶段,能否满足群众的具体利益要求,仍然是我们党能否凝聚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是满足群众具体利益要求的有效途径。
本期所刊发的领导者语栏目中,陕西省委书记赵乐际强调要同舟共济、一心为民。山东省委书记李建国提出把民生放在执政的首位。青海省委书记强卫提出要把经济社会发展得更好,把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得更好。这就找准了工作的着力点。和谐社会是一个更加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社会。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也是各级政府改善民生的根本任务。
(临组荐自《中国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