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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方式改革的实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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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21日  来源: 常德党建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次数:
  
  伴随党的历史方位由夺取政权向获得执政地位的重大转变,如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深入研究的突出课题。有鉴于此,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必须“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要求。当然,党的领导方式的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这就要求我们在努力推进党的领导方式改革与完善的实践中,应当对其实施重点有一个恰当的选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实现政治动员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政治动员是实现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环节,如何组织、宣传、发动党员干部、党员和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按照党所确定的大政方针,在具体的实践中加以落实,首先有一个组织发动的问题。从我们传统和习惯的政治动员方式来看,依托于高度集中行政体制下的政治动员,从总体上看,已经与形势和实践的发展很不适应。这种不适应,要求党的领导在政治动员方式的改革上,充分反映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对政治动员本身的要求,研究和探讨体察社会成员需求、顺应多数成员意愿、易于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使政治动员具有更突出的主动性、科学性、实效性。按照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要求,政治动员方式的改革与完善,一方面要探讨具有更强可接受性的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其中特别是要研究两个问题,一是社情民意反馈机制、渠道与社情民意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如何得到反映的问题;二是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如何相结合的问题。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努力使政治宣传和教育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要探讨具有更突出效用性的组织发动方式,努力避免和防止政治组织发动方式上重形式、轻内容,重原则要求、轻实际成效的倾向。
  二、实现政治参与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政治参与是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重要内容,党要保证路线方针政策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得到贯彻和落实,积极的政治参与就成为不可或缺的要求。随着改革的发展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拓展,党的组织、党员干部、党员通过民主参与贯彻和体现党的主张,必然会面对一个参与什么、怎么参与的问题。从近年来我国城乡基层民主建设在直接选举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来看,一些地方、组织之所以出现诸如部分党员干部在选举中落选的情况,除了选举制度的不够完善、少数党员干部在群众中威信不高等原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相当多数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民主参与的方式、民主竞争的手段等知之不多,很不习惯,一些人甚至把正常的民主竞争、民主参与视为非正当活动。改革和完善党的政治参与方式,主要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积极研究和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的意志、路线、方针如何通过法律方式得到体现的问题,例如党的组织、党员在立法建议的提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法律实施中应发挥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等;二是党的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重要领域以及基层组织中如何体现党管干部原则的问题;三是如何领导、支持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实现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中的根本利益问题等。
  三、实现政治组织、活动方式的改革与完善。党的领导方式通过必要的组织和活动方式来实现。在实现党的领导的过程中,党政不分、上下一致的行政型政治组织、活动形式,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是适应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组织、活动方式必须与时代发展和实践要求相适应。这种相适应,由于是在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下考虑的,因而,其关键的要求就在于通过党组织实施科学可行的组织、活动方式,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法律法规,成为国家意志,作为全社会都必须遵循的活动规范和行为准则;使党的主张通过党组织和党员对法律的具体执行、实施获得实际成效。党的组织、活动方式的改革与完善,一方面要侧重于完善在实践中已被证明行之有效、但有待于进一步成熟、成型化的组织和活动方式。另一方面要着力于深入研究和探讨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环境中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和开展活动的新的方式,例如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已经提出的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混合所有制组织中的党组织采用什么样的组织、活动方式,在村民自治等基层民主政治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方式应当如何适应,此外还有在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直接民主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党组织和党员通过什么样的组织、活动方式适应民主参与、民主竞争、民主监督的问题等。
  四、实现政治协调方式的改革与完善。政治协调方式改革与完善的核心问题,是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针对以往以党代政、职责不清的问题,做到总揽而不包办,协调而不替代,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既保证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又要使各种组织的职能作用得到应有的体现,这就涉及到两方面突出的要求:一是明确党在各种组织中的职责和作用。党作为领导核心,担当全面领导责任;围绕贯彻党的决定,人大党组织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法律法规,政府党组织通过政府决策程序,使党的主张形成政府政令,政协党组织通过政治协商,使党的主张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二是理顺党与各种组织的关系。党组织负责全局工作的总的领导,党组织的主要精力放在握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上,要聚精会神解决好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抓好宣传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地实施党在各个领域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党组织对人大等组织的领导通过党在各种组织中的党组织实施,在此前提下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履行各自职能,使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方的事情由各方去办,各方之间的事由党组织协调,最终达到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武组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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