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求真务实精神抓好作风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良好的作风,不是空喊出来的,而是靠各级、各行各业的党组织,用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抓,才能生根、开花和结果的。用求真务实精神抓作风建设,不仅要按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办事,而且要从各地、各行各业的实际出发提出新思路,拿出新办法,采取新对策。对于税务机关来说,重要的是从保障国家税收职能的实现出发,把党的作风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把抓领导干部作风与抓基层党建结合起来,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基层党建。领导干部的作风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作风好,就能树立威信,说话有人听,做事有人跟,带动下属和身边的党员都学好样,其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就能落到实处,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作风不好,则“上梁不正下梁歪”,基层党组织建设就将会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因此,省国税局注重把抓领导干部作风与抓基层党建结合起来,发挥领导干部在基层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带着良好的作风往下走,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相关的政策和工作部署;注重正面教育引导,面向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增强了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把作风建设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二者的相互促进中拓展作风建设内容。党的作风建设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要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深受群众拥护、执政能力强的“领头雁”。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既包含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党的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又为党组织引导群众实现自我教育,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提供了载体。因此,要把作风建设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二者的相互促进中拓展作风建设内容。全省国税系统结合作风建设抓文明创建工作,把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作为文明创建工作评先选优的重要标准之一,使作风建设和文明创建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省国税系统连续6届(12年)被评为省文明建设先进系统,14个市州局全部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
抓好制度建设,为作风建设提供保障。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使好与坏、是与非、正确与错误、可做与不可做的标准界限清晰明了,易于党员干部在实践中遵守。制度又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制度一经形成,任何人都不得违反,这种强制力可以促使党员干部形成良好的作风。制度还具有导向性和激励性,通过褒扬遵规守纪者,可以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只做制度所允许的事,树立和弘扬良好的作风。湖南国税系统把抓好作风建设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核讲评制度、岗责考核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以“两权”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有力地保障了税收征管工作。
创新工作方式,增强作风建设的活力。作风建设要长期坚持,更要常抓常新,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注重方式方法的创新,积极探索一系列广大党员喜闻乐见而又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增强作风建设的活力。如我们充分利用网络、动漫、手机短信等新兴信息载体来为作风建设服务,开展增强共产党员意识活动,引导党员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廉洁高效;坚持以人为本,激发税务干部队伍的活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作风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的融合,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促进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来源:互联网)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