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海归”贪官悔言
逃十三载,今朝终受审。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检察院获悉,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宋士合(正厅级)今天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受审。宋士合曾潜逃境外长达13年,今年7月被从美国遣返回国,检察机关指控其犯贪污罪、受贿罪。(11月28日《检察日报》)
贪官扭曲的价值观、人生观决定了他们贪婪无度。但是他们又深知这一笔笔贪污受贿的钱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有引爆的可能。为此他们在不断贪的过程中,又绞尽脑汁的为自己准备后路,而远离国门,跳往国外是他们认为最稳妥的计策。他们自鸣得意“天无绝人之路”,“你有手烤,我有护照”。殊不知,行往“天堂”的路越来越窄,天堂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宋士合的“天堂”之行就是最好的例证:法庭上,宋士合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他以自己的出逃经历和感受写了一封忏悔书,介绍了自己逃亡异国他乡寄人篱下的生活。他在忏悔书中还写到,当地华人得知他是一名涉嫌贪污的大陆官员时对他十分反感和冷漠。这些难以名状的精神痛苦使他感叹,美国不是天堂。他告诫诸多想潜逃的职务犯罪分子不要选择潜逃,并奉劝那些已经逃亡的贪官们早日迷途知返。
贪官是以损害国家的利益,公众的利益作交易,他们的行为不仅在国内受到众人的谴责,即使在国情不同的异国他乡,也同样受到他人的谴责,憎恨贪官不论那个国家、那国的人民都是共同的,贪官在国内属于“过街老鼠”,在异地也成了“过洋老鼠”,有的虽然隐名埋姓,深居简出,但是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真是痛不欲生,与铁窗中关禁并无两样。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曾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依据《公约》,各缔约国要携手打击腐败犯罪,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国家依约遣返我国逃往该国的腐败分子。截止到2006年5月,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到位的有320人,涉及的国家和地区有30多个。尤其是前不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其中一大职能是,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借鉴国际上预防腐败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强国与国之间包括引渡、司法协助、执法等方面的合作。这更使腐败分子躲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走到那都难以逃脱惩罚的下场。
宋士合这一“海归”贪官是最好的反面教员,“美国不是逃亡贪官的天堂”,对那些“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的贪官,应该有所触动。由此正告一些贪官,别太乐观的想着的后路,随着反腐败国际间的合作加大,贪官逃往国外的后路愈将变成窄路,成为绝路。只有走坦白交待的路才是唯一的出路。
(来源:互联网)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