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看似普通的变化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这是看过南通市纪委新年“一号文件”的直观感受。本报24日报道:这个文件首次对过去不为重视的领导干部“小违纪”问题进行了规定,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中“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信访监督。
监督查处干部的“小违纪”问题,防患于未然,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前不久,省委书记李源潮在省纪委调研会上指出:“要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坚持对违纪问题抓早抓小,见微知著。要建立有效机制,真正做到干部小违纪的时候就能及时发现,就有人抓、有人管,防止走向违法犯罪。”在22日省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他又强调:“实践表明,对干部严是爱、松是害。越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快的地方,对干部越要严加管理。”这一观点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深刻地指出了查处干部“小违纪”问题的意义,指出了预防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对于纪检战线的同志来说,调查办案、惩治腐败分子是政绩,通过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也是政绩。在卫生领域,人们经常说“一两预防胜过一磅治疗”,现代医学研究表明,1元的预防投入相当于8.59元医药费和100元重症救护费的投入,可见,预防比治疗更合算。同样,在反腐倡廉领域,预防重于查处,因为腐败一旦发生,不仅带来巨大的经济、政治损失,而且意味着党和国家多年培养的一个人才的损失,而我们党素来最重人才,人才的损失比物质的损失更令人痛心。
领导干部是党的宝贵人才,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对人才的爱护,应该不仅表现于为他们搭台子、压担子,也表现于预防他们“出漏子”,这就要以对国家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好干部的“小违纪”问题,在干部轻微违纪时就有人抓、有人管,力争将潜在的腐败风险化于无形。反之,如果对干部的一些“小违纪”问题听之任之,不以为然,任其积小恶成大罪,以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就好像看到一个盲人走向深渊却不加提醒,显然不是爱护干部、培养人才的态度。
当然,观念的转变、文件的出台只是第一步,要解决干部“小违纪”问题,预防腐败,还需要严明的廉政要求与教育、严密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公开监督和严肃的法纪惩处,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但无论如何,这一变化值得期待。
(临组荐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