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德治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
我国是文明古国,历史悠久,素称“礼仪之邦”。
我们的先民,不但曾以高度智慧的物质创造影响和推动着人类的历史进程,也曾以高尚纯粹的道德情操影响和推动着人类精神世界的建设。古代思想家子产曾说:“德者,国家之基”;“敬德必胜,失德必败”。德治的核心是官德,很多有识之士早就提出“官正民服,官直民从,官曲民忧,官败民怨”、“为政以德则治,不以德则乱”。这是长期以来国家治理经验的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我们党继承了历史上优秀道德文化遗产,对干部道德建设历来高度重视,始终把包括干部道德建设在内的全民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中心环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在革命、改革和建设的不同时期,紧密结合时代要求和时代特征,深刻阐述了道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明确道德建设的总体布局和目标任务,使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毛泽东同志早在1944年9月8日发表的《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把在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中为人民利益而英勇奋斗、牺牲的道德品质和精神概括为“为人民服务”。进入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指出,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要是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最重要的素质是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自觉拒腐防变,坚决反对消极腐败现象。这些重要思想高屋建瓴,总揽全局,为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深化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推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把典型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全面推进国家公务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要求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美德,弘扬党在长期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发扬光大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带头践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自觉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与时俱进,日益提高,有力地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和道德风尚的明显进步,继雷锋、焦裕禄后,涌现了一大批孔繁森等为代表的道德楷模。人事部还先后5次在全国范围内表彰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这些先进典型就是新时期国家公务员的优秀代表,他们不喜声华,不重名位,勤奋敬业,任劳任怨,奉公守法,为民造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可以说,我国国家公务员队伍是一支德才兼备、道德优良、作风过硬的队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转型期的经济社会生活正发生着深刻急剧的变化,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带来了社会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价值观的冲突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来得明显。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和外部性,加之对外开放条件下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渗透侵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败现象在国家公务员队伍中时隐时现,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一些机关(或公务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对百姓的事,“一推、二压、三拖、四训”。一些人斗富、显阔、纵欲,政治上软、经济上贪、工作上浮、生活上奢、纪律上散,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些人不讲道德,不讲修养,不讲廉耻,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个别领导干部受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为权所动,为名所累,为色所诱,为欲所惑,挡不住攻击,经不起诱惑,守不住小节,最终背弃共产党人应有的道德准则。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但影响十分恶劣。它不仅破坏了党的声誉,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而且扰乱了社会道德秩序,侵蚀了民众对道德重建的信心。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道德是人类以“善”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
恩格斯说,实际上,每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是指同执行公务活动紧密相连的具有机关工作人员职业特征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统治阶级思想的重要体现,它包括职业理想、职业精神、职业技能、职业责任、职业作风、职业荣誉感和职业纪律等。西方国家十分重视职业道德建设,制定有“荣誉法典”和道德法典之类的规定,如美国的《政府道德法》、英国的《文官守则》、加拿大的《利益冲突章程》等。人事部前不久颁布实施了《公务员行为规范》,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由于国家公务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特殊性,其职业道德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晴雨表”的作用。
国家公务员是国家、人民的服务者,承担着为人民谋幸福的责任,但由于他们又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此也就有了以权谋私的条件和可能。其职业道德好坏,直接影响政务活动的思想方法和倾向,不仅反映了干部的道德责任状况,而且关系到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坏。从道德控制的层面看,国家行政机关道德建设应该先行;从社会成员的分层看,国家行政机关是社会道德活动的主体;从道德本身的层次看,国家公务员的道德是社会道德主体。因此,国家公务员道德取向和实际道德表现对整个社会道德建设具有导向作用。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报告中强调,各行各业都要重视职业道德建设,逐步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关键是要加强国家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为确保国家公务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道德行为,真正为社会公民道德建设做表率,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的方针,既要靠法治他律,也要靠德治自律。因为道德约束比法制约束往往更具有持久性、广泛性和渗透性。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家公务员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公务员道德建设放到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新出台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继承了我们党和国家干部道德建设的优良传统,吸收了改革开放以来公务员思想道德实践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德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国必将建成一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临组摘自莆田机关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