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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预防遏制职务犯罪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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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0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职务犯罪不仅侵犯公民和财产所有权,直接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损坏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廉洁性,极大地损害社会正义,破坏经济发展,腐蚀政治清明。当前,如何寻找犯罪原因,探索预防新路,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打击只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要真正从根本上铲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单纯依靠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是不够的,必须坚持做到打击与预防双管齐下,齐头并进,切实把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抓起,做到标本兼治,超前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

  强化监督机制,实施财产登记公示制度。要预防职务犯罪,就要加强权力监督力度,强化体制、制度的监督机制,把监督制度化、法制化,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离任审计、会计统派、任职回避,对在任干部实行财产登记公示制度,防止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

  坚持正面教育,建立新闻舆论监督机制。宣传教育是净化人们心灵的有效方法,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工作方针。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宣传党纪国法以及查办的典型案件,以此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勇于同职务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强有力的遏制、预防犯罪的舆论氛围。

  加快完善立法,确保预防工作有法可依。完善的立法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因此,必须逐步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通过立法来确立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明确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为更好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提供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

  落实预防措施,建立社会化大预防体系。针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全面落实预防措施,精心构筑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联手预防、跟踪预防等社会化大预防体系,采取教育、制度、机制、法制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综合防治形式,帮助被预防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避免“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现象发生。

(临组摘自莆田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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