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时期党内批评的新特点
党内批评是党运用正确思想去战胜党内存在的错误思想倾向,推进党的发展、壮大及成熟的一种思想斗争。中国共产党从它成立的那天起,正是在同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倾向开展批评或斗争的过程中成长、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党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
党内批评的内容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反映社会阶级矛盾的,主要是围绕着有关党的政治路线、基本政策、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等一系列重大政治思想性问题而展开和进行的,表现为党内政治原则上的分歧和斗争;一类是反映社会新旧事物矛盾的,主要是围绕着党内生活中一些比较具体的问题而展开和进行的,表现为思想认识和工作上的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革新与守旧之间的矛盾。自党成立以来,这两类矛盾就存在于党内,共同发生着作用。在主要进行阶级斗争的环境下,反映社会阶级矛盾的党内政治原则上的分歧和斗争,常常居于党内批评的主要位置,起着决定性的制约和影响作用。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以后,阶级斗争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反映着这种情况,党内矛盾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党内反映社会阶级斗争性质的批评逐渐减少,大量的是在根本目标、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出现的认识上的全面与片面、成熟与不成熟、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的思想矛盾和斗争。新时期党内批评出现以下新情况:
(1)体制转换过渡期两种体制互为作用,是非评价出现双重标准,使党内批评的尺度难把握。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时期,所有制上公有与私有并存,运行机制上计划与市场并行,经济管理上条条与块块并存,经济布局上全局与区域经济交叉,商品价格上国家定价与市场议价并存,用工制度上固定工与合同工同在,分配形式上按劳与按资分配并存,如此等等。这两种基本因素相持不下,两种机制互相消长,经常撞车,非常复杂。反映到党内批评中的是非评价依据,很容易出现双重尺度,有时难以判明谁是谁非,甚至把错误的东西当作正确的东西来坚持。而党所肩负的执政和领导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使命,迫切需要全党上下尽快走出在长期从事计划经济中形成的思维定势和行为惯性。这种客观存在的认识和观念上的差异,不仅揭示了现阶段党内批评的必然性、重要性和复杂性,也给党内批评的顺利开展带来了艰巨性。
(2)经济高速增长期利益失衡加重,矛盾的激烈程度进一步加深,使党内批评难开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建立,是在国民经济高速运行中进行的。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间,存在着加快发展速度与改善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在区域经济发展上不平衡的矛盾,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形式上从业人员在分配收益上的差异、苦乐不均、贫富差距拉大等矛盾,都一一暴露了出来。经济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种种利益失衡现象,必然反映到党内批评中来,其具体表现有:在对待改革与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速度与效益的关系、先富与共富的关系等问题上,尤其在对待涉及这些关系的具体问题上,容易产生认识上的偏差,有时会使一些错误的认识和言行以正确的合理方式出现,诸如阳奉阴为、我行我素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以我为核心的功利观等,自觉不自觉地干扰着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给党内批评的正常开展带来思想上的阻力。
(3)观念形态活跃期多元意识易导致思想混乱,党的一元意识形态面临严重挑战,使党内批评难深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的多元化是必然现象。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也就出现了多元趋势。如公有观与私有观并存,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并存,追求社会理想与追求个人享乐并存,按劳取酬思想与平均主义思想并存,依赖国家思想与无政府主义并存,如此等等,形成了人们思想观念比较活跃但又比较混乱的状态。作为党内开展的批评,就不能让多元意识“和平共处”。党的思想建设的规定性和先进性属性,决定了执政党必须坚持自己的一元意识形态和严密统一的组织体系。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清醒地看到,作为社会存在的多元意识在党内的反映将长期存在,其初期阶段的表现形态往往呈隐性状态,这就使党内批评很难涉及本质的东西和实质性的矛盾。加之一些同志对正确的观念持疑虑和抵触情绪,心理上处于封闭胶着状态,使党内批评难以深入,难见效果。
(4)道德行为波动期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躁动不安的心境易产生行为极端,使党内批评的问题难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时期,也是人们新的道德行为规范尚未形成的不稳定时期。利益格局多元化,就有人感叹当今社会不如过去单纯,转而独尊利益交换原则;人际关系复杂化,有人埋怨人与人不如过去诚恳,转而奉行尔虞我诈;人生追求实惠化,有人又批评人的思想境界不如过去高尚,转而为追逐金钱不顾一切;生活方式现代化,有人又深感传统生活枯燥乏味,转而寻求种种刺激,如此等等。过去一些老的道德规范不灵了,而一些新的行为规范又未形成,一些人躁动不安容易走极端,形成了不可忽略的偏激情绪和种种不安定因素。党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道德行为的影响。以利己主义为内核的道德观与党的利他主义为本质的道德观,出现了交叉认同甚至此消彼长的非常状况,其表现形式不外乎“左”和右的两种倾向。这种道德行为波动期出现的行为偏激,一旦存在于党内,必然干扰党内批评的顺利进行,阻滞党内矛盾的顺利解决。
二、新时期党内批评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页,以下引自该书只注页码)。党内开展批评,应自始至终把握住这个原则。其一,党内开展批评,要求按照本来面貌如实反映矛盾和斗争双方的客观事实,不附加任何外来成分。其二,党内开展批评,要求人们从矛盾和斗争的自身联系和发展来看待其产生的原因,这同样是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因为按照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反映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就是要通过对“实事”的辩证分析,从中求得“是”,即找到矛盾和斗争的本质和规律。其三,实事求是作为认识方法,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如果党内批评离开了实事求是,则要导致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可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精神像一条红线,贯穿于党内批评的全过程。只要我们把握了它,就是把握住正确开展党内批评的钥匙。
(2)“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原则。新时期党内批评面临着来自右和“左”的两条战线的斗争。有右反右,有“左”反“左”,但主要是防止“左”。右指的主要是否定党内存有矛盾和必要的批评,搞一团和气和无原则的和平。“左”则主要表现为否定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认为和平演变的主要危险来自经济领域,现阶段党的中心任务是反和平演变,坚持要搞政治运动,搞阶级斗争扩大化。“要警惕右”,是因为我国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着阶级斗争,其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四项基本原则的对立。党内批评取消论,实质上就是要我们党解除思想武装,从而否定党的领导。如果对右失去警惕,就会造成贻害社会主义大业的严重后果。“主要是防止‘左’”,是因为“左”的根子深,迷惑性大,其危害更隐蔽,也更具危险性。因此,在开展党内批评时应特别强调“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这条重要原则。
(3)对改革的问题“不搞争论”的原则。“不搞争论”是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时提出来的。他说:“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的。不只是经济特区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农村,改革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开始的时候只有三分之一的省干起来,第二年超过三分之二,第三年才差不多全部跟上,这是就全国范围讲的。开始搞并不踊跃呀,好多人在看。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又说:“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第374页)他还说:“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才能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持地试。”(第373页)由此可见,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不搞争论”是指改革中的问题,主要又是指改革中的具体措施和做法。不是指所有问题都不搞争论。更不是指党内存在的无产阶级与非无产阶级两种思想的对立与斗争也不搞争论。“不搞争论”是邓小平同志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科学论断的最新发展,是他的一大“发明”。因此,我们在党内开展批评时,一定要坚持和把握这个原则。
(4)“不搞强迫,不搞运动”的原则。“不搞强迫,不搞运动”是邓小平同志总结了建国以来频繁地搞运动,搞强迫的教训之后提出来的。过去我们党内开展批评,往往采取搞运动的办法,这种治党模式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以“文化大革命”为标志,这种治党模式终于走到了极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对思想上的不正确倾向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方针,不搞任何运动和‘大批判’。”(第145页)之后又多次强调“不搞强迫,不搞运动”(第374页)。这是因为党内存在的思想问题(包括错误倾向)主要还是依靠党的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的自觉行动去解决,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以“治病救人”“与人为善”的态度去解决,而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强制手段去压人,搞运动整人。实践证明,搞强迫、搞运动不可能解决党内任何问题。
三、新时期党内批评的基本要求
(1)坚持一个指导方针。这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基本方针。这是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在总结我们党内思想斗争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一条正确方针。在开展批评时,首先要解决一个立场问题。开展批评,一定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能以势压人,强词夺理”(第47页);其次,批评要“充分的说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要对讨论和批评的问题研究清楚,绝不能以偏概全。”(第47页)要全面地分析,把握错误的事实、程度与影响,弄清楚是一贯的还是偶犯的,是关系全局的还是只涉及局部的,“都要有所区别,恰如其分”(第345页);再次,“党内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能接受批评和进行自我批评。”(第38页)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允许党员依照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意见,进行申辩,要“给他们时间认真考虑,让他们进行合情、合理、澄清论点和事实的答辩,尤其要欢迎和鼓励他们进行诚恳的自我批评。”(第47页)这样,才能在党内形成一股宽松和谐的民主气氛,以保证党的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和制度化。
(2)明确一个指导思想。这就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明确指出:“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第370页)这是因为党的基本路线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科学地总结了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的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这条路线将指引我们奔向21世纪,实现党中央的战略目标,即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建设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党内批评,也理所当然地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同时,党内批评的正确开展,也必须依靠党的政治路线来指导。否则,批评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这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即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的。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我们党现阶段的中心任务。因此,我们一定要根据党的基本路线,特别是经济建设的需要来开展党内批评,并用党的基本路线来检验党内批评的成效。
(3)确立一个标准。这就是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衡量党内批评的是非界限。党内开展批评,必须准确地把握党内矛盾的是非标准,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生产力标准,即“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第372页)我们评判一切是非的标准,主要就是这个“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这是基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任务而提出的一个实践标准和理论准则,是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当然也是衡量党内思想是非,正确开展党内批评的根本标准。这个标准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我们主张积极的思想斗争,目的只有一个: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28页)因此,我们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正是从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从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从是否合乎客观规律来检验我们的一切言论和行动的。这是我们正确开展批评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4)遵循一条法则。这就是通过民主和法制这一治党法则化解党内思想矛盾。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细胞构成了生命。党内批评如果没有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无法进行。应当说,党内批评,本来就是党内民主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在正常的党内生活中,每个党员都有权对党内各级组织、各级领导的各种错误进行实事求是的批评。同时,每个党员也必须随时随地准备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对自己的批评。党内民主是党内开展批评的首要条件。“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第210页)这是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贯强调的思想。党内树立法制观念,有利于党员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可是,我们党内有些同志法制观念淡薄,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缺乏警惕。如少数同志被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侵袭和俘虏,采取非法手段追求享乐和安逸;个别党员干部抵挡不住诱惑而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定程度的贫富差异也会使党员某些人心动眼红,甚至铤而走险,等等。要克服和解决这些腐败现象,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要靠党员自觉运用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武器来开展党内批评,调整党内矛盾和各种关系,以杜绝党内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临组荐自莆田机关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