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3月19日,广西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召开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专题讨论会。全室同志围绕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中开展督查工作,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增强督查实效,为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大家认为,当前督查工作仍存在作风不够实、主动服务不够、工作效率不够高、组织协调乏力等问题。为此,要切实做到“四要四戒”:一要真督实查,戒文牍主义。主动深入第一线督查,准确、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既重视总结推广经验,又要注意发现影响中央和自治区决策落实的问题,并敢督、敢查、敢办,消除梗阻,使决策真正落实到位。二要开拓创新,戒墨守成规。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善于借领导之力、部门之力、舆论之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力开展督查。在做好明查的同时,要加强暗访,以发现问题,促进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跟踪督查、直接查办、突击查办、现场查办、回访复查等,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真正做到督一项结一项,查一件成一件。三要制度先行,戒缺规少矩。要科学界定全室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细化工作要求,量化工作标准,规范决策督查和专项查办的程序和流程,完善考核评议办法,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做到制度建设规范化、岗位职责规范化、工作标准规范化、工作运转规范化、考核评议规范化,使全室各项工作始终快捷高效、反应灵敏、运转流畅、有条不紊地进行,每个同志有压力、有动力,责任更加明确,工作更加规范,确保各项任务按期按质完成。四要严格把关,戒照抄照转。对各地各部门报来的领导批示办理情况报告,要认真审核,提出切实可行的拟办意见,为自治区党委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不能只当“二传手”。对不符合规定的办理报告,要坚持原则,坚决退回承办单位重办。 (谢德元)
(临组荐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