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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仆意识警示四类现象 领导干部勿忘“服务员”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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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10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4月9日讯 记者刘倩报道:“有一些企业里面,叫‘老板’我觉得是天经地义的,出资人当然是老板。有些机关也叫领导人是‘老板’,我觉得这个说法就不当了。我们的领导是人民的服务员,不是老板,主人是人民群众。”今天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崇富教授做客共产党新闻网“理论论坛”时指出,增强“公仆意识”的要求,对眼下的四类现象提出了警示:

  一是少数干部以某个地区、某个单位的主人自居,有当官做老爷的心态,好象他就是管老百姓的,群众不是主人,他是主人。

  第二个现象是少数干部存在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的现象。

  第三个现象就是生活上摆阔气、讲排场、奢靡之风。相当一部分的党政机关大衙门的作风,大衙门盖的很气派、很雄伟,花的钱很多。有的贫困县的衙门很气派,表面是生活作风,实际上是摆出衙门的作风,脱离群众,跟公仆的要求不协调。

  还有,就是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存在着以权谋私,腐败、腐化的问题。

  李崇富说,胡锦涛总书记提倡“三个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是对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的一种警示、一种提醒、一种告诫也是一种引导。对于防止干部出现这四类消极、腐败的作风有很重要、很及时的警示意义。党和国家之所以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与广大干部的带头作用、领导作用是分不开的。增强公仆意识,是所有的干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必备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增强“三个意识”,特别是增强公仆意识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一种现实的本职要求。最根本的就是要摆正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关系,老老实实地做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服务员。踏踏实实地为人民做一些有益的事情,这是领导干部的真正的本职。

(临组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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