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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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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6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良心,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对自己行为的是非、善恶和应负的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这也是做人的先决条件。因此,人们厌恶少廉寡耻、趋炎附势、不要良心的人,敬佩在歪风面前、淫威之下,秉持公心、良心不灭的人。

  日前,笔者从媒体上“认识”了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孙湘隆,在该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纪委书记曾锦春联手“遮天”的日子里,他不仅敢于挑战李大伦的权威,而且同李、曾进行了长期不懈的抗争。如,郴州警方刚抓了几名不法商人,李大伦就打电话给孙湘隆:“把人放了。”孙湘隆柔中有刚地予以拒绝。李大伦要求郴州市公安局花380万元买下1000件防弹衣,孙湘隆查证后发现,那批防弹衣根本未在公安部备案,于是坚决不同意……孙湘隆的所作所为,赢得群众的好评,群众称他是“郴州官场的良心”。

  孙湘隆之所以有这样的称谓,是因为这样的“官场良心”在郴州实在太少。据报道,当地有百余名官员卷入到李、曾的“旋涡”中。他们或为保帽子,或为升位子,随波逐流,甚至与李、曾同流合污——1∶100,“官场的良心”是多是少?我在为孙湘隆喝彩的同时,想到如今像他这样没有媚骨,而且敢于坚持原则、抵制来自“一把手”的不正之风的干部太少,心情不免有些沉重。

  或许,这个比例只是郴州的特例。但透过这个特例,却可以为我们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提供警示标本。在郴州,对于那些与李大伦同流合污,甚至助纣为虐的干部来说,除了他们自身信念、修养欠缺外,同时也与李大伦霸道专权不无关系。请看李大伦对孙湘隆的报复:他“放人”的指示被顶回后,就提议把孙湘隆“调整”到市委政法委工作,同时把他从公安局党组书记降为党组副书记;而购买防弹衣的要求遭到拒绝后,李大伦遂与当时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某负责人“联手”,准备通过人大评议的“合法程序”免掉孙湘隆的局长之职。

  笔者以为,如今“官场的良心”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主要原因不是当今官员身无正气,而是现行体制有缺陷。一是权力过于集中,各级各类干部的“命运”,几乎全都捏在“一把手”的手上;二是民主依然脆弱。前不久,笔者读到这样一个笑不起来的“笑话”:某市市委书记研究干部任用时惯用的“四步工作法”是:第一步,对分管干部的副书记说:记!第二步,在常委会上对组织部长说:念!第三步,在会议结束时对大家说:过!第四步,在市委秘书长送来的任命文件上写:发!

  想想看,面对独断专行的市委书记,没有一点“罢官只当风吹帽”的大无畏精神,是万万不敢说“不”的。坦白地说,换了我,也未必能像孙湘隆那样,敢于理直气壮地与“土皇帝”——独霸一方的“一把手”抗争。何况,现在某些干部的素质本身就成问题,除了“当官”,别无他长,一旦官丢了,还能做什么?因此,习惯于求安稳、吃“皇粮”,自然要逆来顺受、昧着良心、想方设法保住头上的乌纱帽了。

  可见,要使“官场的良心”多起来,既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引导,像孙湘隆那样敢于依照党纪国法抵制歪风邪气,更要改革现行体制机制,实行科学分权,加大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力度。这样,“官场的良心”才可望日渐增多! 


(临组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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