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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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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8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一是建立健全各种监督制度,制约腐败现象的发生。制定下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六项规章制度,约束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集体决定,避免权力集中,消除“一言堂”。二是疏通监督渠道,创造良好的民主监督氛围。建立九长联席会制度,由纪委牵头,与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部门建立联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在工作中掌握和发现本级党委所管理的干部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各级领导干部2天以上的外出向市委主管领导报告; 进行招商引资活动需外出,定好组成人员、外出时间、地点和行程路线,并要经过市委主管领导批准;参加本单位和所在社区双重组织生活,接受双重管理,便于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监督检查;不允许领导干部出入舞厅、歌厅、洗浴中心等场所,以各种开式用公款大吃大喝;组织、纪检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全社会共同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家住市内的乡镇领导干部不许跑通勤,组织部随时进行夜间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

(临组荐自新民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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