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谁搞个“政府各部门负面新闻排行榜”,我想“榜首”肯定非城管莫属。就不说那几乎天天发生的各地城管与摊贩或市民之间的冲突事件了,就在前天,兰州刚曝出城管“为美化市容”要求冷饮摊统一购冰柜的丑闻(6月12日《兰州晨报》),现在,海南乐城县又将这一幕重演,该县城管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限定日期,采取强制措施,对县城范围内各店铺以及个体户商贩使用的太阳伞,进行全面整治,“做到统一使用、统一管理”。(6月13日南海网)
很显然,无论“城管牌”冰柜还是“城管牌”太阳伞,这已不是执法方式问题,而是城管滥用和擅自扩大执法权的问题,这样的行为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践踏公民自由经营权,更严重败坏了城管本已极差的形象。而城管作为一级政府部门,它的形象就是政府的形象,在当前城管职业声誉极低以至民怨沸腾的情况下,我们真得考虑一下这支队伍存在的正当性问题了。
首先,从技术层面上讲,城管之所以出现这么多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该部门隶属关系混乱不清。据我所知,各地城管的“主管”机构并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城管执法局”直属市、区两级政府所管,但也有不少地方的城管归属城市综合治理办公室,更有的地方城管部门至今跟当地市政局或城建局没有彻底剥离。城管人员的工资都由地方财政拨款,可其中绝大多数人员并不在公务员序列。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支队伍更像是政府的一个“雇佣军”。这还不算,他们的职责还与很多部门重叠,比如严格说来,疏导交通本属于公安局,市场管理属于工商局,城建管理属于建设局,卫生管理有爱卫会,可城管却在一定程度上将这些“业务”全部越俎代庖。在如此情况下,想要他们不膨胀、不出事儿,也难。
其次,从制度层面上说,政府制定城管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城市的整洁有序,这没错,我们也必须承认城管的确为此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让人尴尬的是,在目前情况下,他们所做出的这些成绩已无法抵消其产生的“副作用”。我们需要追问的一个问题是,到底是市容市貌重要,还是人的基本生存重要?如果是后者重要的话,那么城管的执法权虽有法律依据,但在一定程度上却缺乏现实正当性!因为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近几年城市化进程的大力推进,城市人口急速增长,而这些新增人口多为贫困人口或所谓“低素质人群”,他们拥进城市首先面临的就是生存问题,在这样的情形下,为了城市的整齐划一而去敲碎他们的饭碗,乃至像兰州和乐城城管这样还要假“美化”之名从他们身上榨出些“油水”,又岂能不引发社会矛盾?
目前,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有条件地允许摊贩上街——这本身就是对城管职能的一种消解。于情于理,我们都该考虑城管的去留问题了。我以为,既然城管的职责跟那么多的职能部门交叉,而城管又始终在进行着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如淡化城管而强化其他部门的职能,倘不能做到立即解散这支队伍,至少出台更为严格的过渡法律约束和削减城管的权力已迫在眉睫。
(临组荐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