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党的工作任务,作为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的审计机关,自身的廉政建设也是一项艰巨任务。从当前审计机关的大环境里,我们要认真思考与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当前审计队伍在廉政建设中需要注意纠正的问题,是更好地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更加自觉地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原则的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全体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规范审计人员从业行为,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审计队伍,更好地完成审计法赋予的神圣使命。
一、加强廉政建设,必须进一步学习和领会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是非界限。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首先审计机关应该加强党组中心组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做到常学常议。当前要学习的文件规定很多,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及实施办法;《国家公务人员行为规范》;《国家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审计署《严禁通过社会审计组织获取非法收入》的通知;审计纪律“八不准”及审计组廉政责任制规定等等。地方的廉政规定也应学习,如《厦门市领导廉洁从政十条规定》等。廉政规定审计人员要经常学习,做到熟悉规定要求,分清是非界限,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只有这样才能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同时,制订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强落实,加强监督。抓党风廉政建设,说到底就是要按规章制度办事。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更具有根本性”。但我们感到审计机关少数同志对上级的、本级的很多规定、制度的学习还不够认真,理解上不全面,不深刻,与其昏昏就不能使人昭昭。
二、加强廉政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对廉洁自律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真正在思想上高度警觉,行动上防微杜渐。
廉政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要要看审计人员的认识高不高,自觉性强不强。如果思想上丧失警觉,行动上就会放松要求。事实证明这一点,一个人的行为来源于思想认识。从犯罪人员和犯错误同志教训中也都有这一条,如某位犯过错误的人自己在检讨中谈到,学习不够,思想重视不够,导致认识不足,感到后悔。
近几年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加强廉政建设,总的是要做到预防为主,提高认识,做到警钟常鸣,也确实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任务,在廉政建设上还有不少问题需要重视,需要研究解决。
1、审计工作中,不能有重业务、轻廉政建设的现象。廉政建设是一个单位全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审计机关必须强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调业务建设与廉政建设要“四个一起”,即:一起计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总结。对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起抓业务工作的责任,又要负起抓廉政建设的责任。建立起单位领导、部门领导、审计组长“三级负责制”,要求审计业务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并重,全面发展,全面协调。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这种“两手抓”的意识不强,对廉政学习和教育,以及廉政建设的检查、分析存在薄弱环节,产生对执行廉政规定的情况心中无数,甚至还有错误地认为,业务干部只要业务搞好了就行了,这是很危险的。
2、在执行廉政规定中,不能受“小节无害论”的影响。廉政建设无小事,这是经常强调的一句话。事实上也是这样,廉政建设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千里长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审计机关的审计纪律“八不准”,八条讲的都是小事,这说明廉政建设上小事不小。近年来,厦门市级审计机关实行了廉政回访制度,每年在各阶段审计任务完成后(如“同级审”、经济责任审计),局领导都带领有关人员走访被审计单位。被审单位领导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总体上比较满意,认为审计人员对自身要求是比较严格的,但有些现象值得我们重视。如,有的到被审单位用车比较随便;有的同志认为在被审计单位吃个便饭算不了什么;有的在节日接受一些小纪念品;也不能排除个别同志利用审计之便办一些个人私事的现象等等。这说明有的同志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小节无害的影响。殊不知我们在进行审计监督的同时,也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这些小节严重影响了我们审计干部在社会上的形象。因此,我们要认真对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查一查这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廉政建设的标准。
3、在思想上,不能有不正确的攀比思想。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很直接在了解到被审计单位的福利待遇情况。思想境界不高的同志就容易和那些不正确的东西去比,因此产生了吃亏的思想,产生埋怨情绪,主要表现在:有的审计人员和有的单位比待遇,认为审计机关福利不如人家;和别人比职务,认为进步的步伐慢;和社会上一些有钱人比享受,觉得过得不如人家“潇洒”。这些不正确的比法,往往是把人引向错误的“诱惑”。许多教训说明,人犯错误、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正确的攀比开始的。因此,每个同志都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立足于现在岗位,立足于现实的审计机关生活待遇,既然选择了审计,就应该选择审计机关“清水衙门”,选择审计机关的清贫,经得起考验和诱惑。要比也要正确的比,要比成绩、比贡献、比付出、比奉献。这样才能保持较高地思想境界,正确看待各种社会现象,不至于使自己的思想产生倾斜,使自己的言行偏离正确的轨道。
三、加强廉政建设,必须正确运用审计监督权,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审计。
说到审计机关,我们审计人员都说没有什么权力,审计到底有没有权力?在经济领域,我们行使《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和处理处罚权。这个权自己看是不怎么样,但别人看得可是很重,可以说现在审计监督权在社会上还比较敏感。所以,我认为审计的监督权、处理处罚权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审计的力度比较大,查处的违纪违规金额比较多,还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重视。在这种情况下,正确运用审计监督权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正确运用审计监督权,有几个问题需引起重视:
1、怎么正确处理审计中的人情关系,防止出现“人情审”的问题。人是社会的一个分子、成员,自然有这样那样的社会关系,包括亲戚、朋友、同学、战友、同事、上下级的关系等等。这些社会关系在我们审计过程中,当触及关系成员时,也必然会或多或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到审计中来,甚至会影响、干扰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因此,审计人员就有一个怎样对待和处理人情关系的问题。从目前大环境来看,绝大多数同志处理的都很好,审计中遇到熟人、遇到说情的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查深查透,敢于顶住压力依法处理处罚。但也不排除有的同志在人情世故面前拉不下情面,怕这怕那,该查的不敢认真查,该处理的不敢认真处理,这就违背了审计原则。我觉得我们审计机关人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人情世故。在“情”与“法”面前我们要善于把握一个“度”,首先不能因为人情关系而放弃原则性,审计基本准则;其次不能因为人际关系、人情关系而去冒审计风险;再就是不能拿审计监督权去与人情搞交易,以权谋私。审计要讲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合理合法。合法是摆在首位,在合法的前提下,再来考虑适当的“度”。决不能放弃原则讲人情,甚至“放水”。这是滥用审计监督权的一种表现,应当坚决纠正。
2、怎样正确把握审计执法“尺度”,防止宽严不一、结果不一的问题。我们要求审计监督要客观公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一个单位的审计前后要一致,同一性质的问题处理处罚依据、标准要一致;同一类问题不同处室处理意见要一致。但现在有些现象值得重视,尤其是近年反映出一些单位前后审计的结果不一致,原来审过的没有什么问题,现在去审问题就一大堆,有的原来审出的问题处理的轻一点,现在处理的重一点,这些现象有的被审计单位是有看法的,这个问题必须认真解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我认为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审计人员的能力、水平不一样,能力强的就查得深透些,也能发现问题,能力弱的就查不出什么问题;二是责任心不同,责任心强的就能在“深”、“透”、“广”上下功夫,责任心差就查得不认真,也查不出什么问题;三是法律法规熟悉的程度不同,所以定性和处理不一样,法律法规熟悉的,对问题的定性就比较准确,处理也适当些,反之对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就掌握得不好;四是也不排除有的同志在审计中存在私心杂念,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查得就松一些,处理得轻一些,不是那么客观公正。我觉得能力水平问题好解决,可以提高;责任心问题也可以教育,但把个人的私心杂念掺杂到审计监督中,造成审计不严,监督不力,处理不当,这是非常危险的,我们讲防止审计风险,这就是最大的风险。因此,我们每完成一个审计项目,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上级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这也是我们国家审计人员的责任所在
3、怎么看待审计职能的影响力,防止出现以审计的影响力谋取私利的问题。从权力的理论上看,权力既有直接的作用,也有间接的作用;从反腐败的角度来说,防止腐败就是防止权力的滥用,这也有直接的滥用,也有间接的影响。审计监督权也是这样,我们既有直接的审计对象,对这些单位有直接的影响力,也有通过审计这个职能在社会上形成这样哪样的利害关系,也可以形成一些间接的影响力。利用这些影响力去办一些不该办的事,就会导致违纪违规,甚至违法。所以说,我们审计人员一定要认识到我们通过履行审计职能,可能会形成一些特殊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不能滥用,这种关系也是“双韧剑”,正常交往是正当的,利用这种关系去办一些不该办的事,就会出问题。另一种情况,我们审计人员在社会上也需要办一些私事,这是人之常情,但办事要讲究方法,要与理、与情、与法相融,自己正当的应该办事,又缺乏能力办,首先要向组织汇报,最好是以组织的名义去办,我想我们领导也会通情达理,努力去办。特别是不要在审计过程中去或审计过后向被审计单位提个人的要求,办个人的事。这一点一定要把握好。
四、加强廉政建设,必须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高标准地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加强廉政教育,目的是要解决问题。一方面通过教育提高认识,另一方面通过教育自觉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便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以更高的标准抓好廉政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审计机关清正廉洁的形象,笔者认为要从五方面进行落实。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继续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组、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联系实际,反复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使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领导高度重视,按级负责。确实落实“三级”责任制度,切实负起“一岗双责”责任,各级领导要本着对党、对部属、对审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贯穿于工作、生活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本部门清正廉洁;三是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计。审计法律、审计规范已经很全面,各项配套制度也很完善,现在的关键是要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自觉用其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把有关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在廉政建设制度上,尤其要抓好“审计公示”、审计亲属回避、业务汇报、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和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理、以及廉政自查自报、廉政回访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的落实;四是强化约束监督机制、实施有效监督,防止不良倾响与腐败问题的发生。约束机制是有效履行监督,抓源头防腐败的必然手段。如何强化监督?第一,要实行内部监督,对审计干部执行法规、廉政情况,实行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党内外干部互相监督,各部门之间互相监督。第二,实行上下监督,上级机关定期不定期检查下级机关,下级机关随时监督上级机关。第三,实行群众广泛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第四,与工作目标运行情况同步检查,做到跟踪监督。通过各监督,防止不良倾响与腐败问题的发生;五是严格管理,狠抓苗头,及时处理违规违章和不廉洁行为。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审计队伍的纯洁。
(临组摘自厦门机关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