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厦门市地税局党组、纪检组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税收各项工作中,通过抓好“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科技促廉、责任兴廉”四个环节,努力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治本堵源的目标,全局连续6年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2003年我局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开展,促进了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2003年组织各项收入67.6亿元,同比增收7.45亿元,增长12.39%,其中税收收入入库50.01亿元,同比增收4.77亿元,增长10.54%,为厦门特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 坚持教育倡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摆到了首要位置,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教育中注意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教育的层次性。把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在重点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集中时间,分别组织进行教育。如突出抓好各级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教育,做到“五有”,即有计划、有笔记、有签到、有心得、有检查;两年来分别组织了全系统稽查干部、分管和从事基建工作的干部进行廉政专题教育;在年轻干部较集中的分局以及地处农村地区的基层局分别开展了青年税官、基层税官的权力观教育。教育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税务干部的思想特点,因人制宜,有的放矢,真正起到解决实际问题,打好思想基础的作用。二是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围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纪政纪、艰苦奋斗等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年轻干部缺乏磨砺的实际情况,分14期组织近500名干部到共建部队进行为期10天的封闭式军训,接受艰苦奋斗精神和纪律观念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贫困山区、困难下岗职工家庭进行访贫问苦的对比教育;每年岁末年初,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廉政纠风专题教育和领导干部家属“廉内助”教育活动,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三是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在坚持运用上党课、举办讲座、观看电教片、读书演讲、专题讨论等传统教育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廉政教育的新路子,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教育阵地,在“地税网站”上开辟了“厦门地税思想教育网”,开设了“警钟长鸣”专栏,设置了“高压线”、“警示台”、“避雷针”、“自律榜”、“廉内助”、“廉政警言”等栏目,将各级的廉政规定、典型案例、廉政动态等在网上发布,每月更新栏目内容,增强导向性,提高吸引力,网络教育成为反腐倡廉教育新的阵地,开设至今访问数己超过15万人次。今年春节期间,我们还利用手机短信的群发功能,向干部们发出“守得住清廉纳吉祥,抗得住诱惑保平安”等多条廉政手机短信,在给干部职工拜年的同时,提醒党员干部过年不忘廉洁。四是突出教育的导向性。我局抓住身边典型更为直接生动,更具感染力的特点,大力推广表彰勤廉兼优、无私奉献的的先进事迹,组织先进典型进行巡回报告,营造学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算好“政治前途账、经济代价账、人生自由账、家庭幸福账”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到厦门监狱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认真组织讨论和反思,使党员干部牢记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自觉弘扬正气,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 坚持制度保廉,完善规范用权机制
一是以制度确保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去年,我局根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主要任务分工》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初步建立起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把治标与治本、德治与法治、教育与管理、预防与惩处有机结合起来,为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以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我局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为主线,制定了《关于加强厦门市地税系统财务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着力于在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范、严密的制度体系,如合理分解职责和权限,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形成环环相扣、分权制约、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使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三是以制度促进税务公开。制定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五项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责任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在全面实行税务“八公开”的基础上,对“个体双定户”的税收定额,全面推行民主评税,聘请工商、街道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和行业代表参与对个体户定额的核定,将个体户定税工作完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遏制了以税谋私、收“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以制度促进监督的落实。我局不断加大监督制约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能够真正落实。首先是加强事前防范。如去年我局推出了税务部门与企业双方在办理税务登记、实施税务检查时共签《廉政协议书》的新举措,《协议书》由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向纳税人作出了13条廉洁自律承诺,同时对企业也提出相应的廉政要求,力求做到税企双方相互监督,诚信执法和诚信纳税。其次是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和离岗审计制度,实行了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外活动监督卡制度,领导干部公车私用报批缴费制度;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内容涵盖购置、装修商品房、出租房屋和购买汽车等的资金情况,全系统累计有300多人次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报告;再次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全系统聘请了180多名外部廉政和行风监督员,发挥特邀廉政监察员作用,帮助地税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坚持科技促廉,提升制约防范水平
我局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的水平和效率。一是建立机控防线,实现源头防范。对内开发并完善了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包括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稽查管理、绩效考评、规章制度、办公用品和车辆管理等几十个模块,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新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对税收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进行重新规范和统一;对外我们建立了网上办税服务中心,成功推行了电子申报和“缴税一卡通”纳税方式,拓展网上在线服务功能。税收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由计算机系统对权力运行进行设定、跟踪、约束、自动评判,形成了机控防线,确保权力行使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也增加了执法的透明度。如今,所有涉税事项都实现网络化管理,滞纳金等的生成由电脑自动完成,过去那种执法随意性大,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以权谋私没有了土壤和条件。二是抓好信息化服务,提高工作效能。我局把建设“厦门电子地税局”作为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载体和工作目标,通过广域网络这一平台,提升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网站推出了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申购、表报报送、涉税审批等8个大项的办税服务。至2003年底,全市采用电子报税的企业已达26,671户,占正常企业户的89.6%,办税服务场所排队拥挤的现象已成历史,电子政务的广泛运用,大大减轻税企双方的工作负担,提高了工作效能,同时也杜绝了办税过程中人为的因素,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三是开辟廉政举报新途径。我局在因特网上推出了具有良好保密性和互动性的“网上加密举报”方式,受理群众对地税部门廉政、效能方面的举报投诉,听取意见和建议,极大地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
四、坚持责任兴廉,强化齐抓共管意识
我局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实现“三个到位”,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一是责任意识到位。市局、基层局、基层分局(所)各级领导每年年初都要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规定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抓好业务工作,还要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工作,促使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责任内容到位。为从根本上克服党风廉政责任不清,落实好坏难以衡量的问题,我局将责任内容具体分解为教育、管理、落实、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责任分工和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责任清楚,使履行职责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三是责任追究到位。坚持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了操作性强的责任制考评细则,通过开展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行使“廉政一票否决权”,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提拔任用、表彰先进挂钩,起到了正确的导向作用。
我局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上级纪检机关的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临组摘自厦门机关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