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积极巩固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干部约束防范制度体系建设,近日出台了党政机关干部“九不准”纪律规定。 具体内容是:一、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和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及其他公务活动中牟取私利。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和各类招投标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经济活动。三、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收受下属单位、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四、不准违反规定超编超标配备小汽车和私自借用下级单位车辆。五、不准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六、不准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七、不准参与赌博活动,不得以公款支付各种娱乐费用;不准在上班时间参与饮洒、打牌等娱乐活动。八、不准拖延、推诿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访群众不得简单粗暴、态度冷漠。九、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乱收费、侵害群众利益。
(临组摘自汉中党建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