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略阳县委提出,在即将开始的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把“五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使用。
一是严把干部标准关。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决做到“三用三不用”,即:用思想解放、知识全面、勤于思考的学习型干部,不用阳奉阴违、言行不一、急功近利的人;用敢于探索、勇于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型干部,不用精神颓废、不思进取、四平八稳的人;用勤廉兼优、不事张扬、工作踏实的实干型干部,不用作风飘浮、做表面文章、跑官要官的人。
二是严把群众推荐关。在干部推荐工作中,认真落实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将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公之于众,让干部群众按照条件推荐,坚持在乡镇、部门和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推荐,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把群众推荐结果作为确定深入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确保把群众公认的干部推荐出来。
三是严把干部考察关。在干部考察中,广泛采取个别谈话、专项调查、组织鉴定、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全面深入考察干部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时内外的现实表现,既注重听取正面意见和多数人的意见,也注重听取反面意见和少数人的意见,坚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同时,严格实行《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干部考察公示制》和《干部试用期制》等制度,明确干部考察各环节的责任主题,确保干部考察工作质量。
四是严把干部鉴定关。对拟任用人选,县纪检部门向其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廉政勤政情况民主测评表》,深入考察其廉洁自律情况,并做出廉政鉴定;县计生部门在走访群众、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其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做出鉴定,鉴定合格者方能任用。
五是严把任用决策关。在干部任用决策中,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三不讨论、三坚持”,即县委常委会成员不到三分之二不讨论、不符合考察程序不讨论、临时动议干部不讨论,坚持参会常委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常委至少过半数同意通过形成决议、坚持县委领导按分管工作同任免干部谈话的方式,确保把靠得住、有本事、作风硬的干部选拔出来。
(临组摘自汉中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