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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安狠抓干部作风 破解“三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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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2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16日,湖南东安县花桥镇党委通报了6月份全镇干部职工违纪处理情况:3名党政领导未按规定程序请假去向不明,4名干部职工未按要求下村,一名财政所干部在上班时间关闭通讯工具,都作旷工一天处理,并各扣款30元。这是该县采取硬措施着力解决乡镇“三走”问题的一个缩影。

  针对目前乡镇普遍存在的群众办事走“回头路”、干部上班走“通学”和干部下村“走马观花”的“三走”问题,东安县委、县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整改,4月初制定出台了《关于机关干部“下基层、访民情、听民意、帮民富、保民安、促发展”相关要求的通知》,对干部下村等作出了“六项十八条”具体的硬性要求。如规定乡镇场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其中吃住在村组农户时间每月不少于10天,双休日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主要领导和干部值班。与此同时,从体制、机制入手,加强考核。规定今后乡镇“七站八所”的评先评优和干部职工提拔调动,必须要有当地乡镇党委签署的意见;对乡镇驻村干部的考核,要组织村民进行测评。由县委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力量对各单位的作风建设进行突击检查,对查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纪律处理。经过整顿,该县乡镇干部已基本变“走读”为“住读”,干部作风得到了切实转变,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通讯员 张雄 邓海祥 记者 陈英明 黄巍)

(临组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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