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晚,深圳一男子驾驶一辆印有“环保执法”的公务车将一年轻女子撞倒,男子满身酒气,不但不道歉,反诬被撞女子是敲诈,并扬言要找“黑社会”摆平。还说自己是局长秘书,有的是钱,1000万元可以把这事搞定。昨日,经证实,肇事男子郭仲平为深圳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对该起事故负全责。(南方日报2008年6月13日)
刚有内蒙古环保部门公务员聚众吃霸王餐,大打出手,与黑社会出手可谓不相上下。现在这位南方的环保科长似乎更是牛气冲天,酒后吐真言,吐出其两大靠山,一者“黑社会”;二者“局长”,领导身边的人。
这样的现象并不是偶然的,在我们的现实中,很多人几乎都依靠过“黑社会”来处理问题,只不过这“黑”也许只是个“流氓无赖”而已,你只要到那些群体性事件中去细查,绝对能查出“黑”的影子。曾经有一个副乡长给我讲过一件真事,他当时有个门面出租,出租给人家三年后,他想收回来,可那个承租人不干,找了些“社会上的人”去威胁他,他当时很愤怒,找到公安部门,公安部门似乎并不以为然,因为人家似乎没怎么地,人家只是天天拿着刀、棒到他门口转悠。这样的局势搞了几天,这位朋友实在受不了了,因为他有妻子、孩子,本来他非常不耻于“黑社会”,但他最后还是找到他所在乡镇的一个“黑社会老大”,请他摆平此事,你别说,他只是一个电话就摆平了此事。后来,这个“黑社会老大”在一次“黑吃黑”中被杀死,他才说起这件事,说起来的心情又是感激又是悲哀。干部也好,群众也好,大家一有麻烦似乎都愿意到“黑社会”摆平,这样的事我也听得多了,看得多了,这到底说明了什么呢?
说明权势无处不在。我们国家法制化走到今天,人们的法制意识应该提高了不少,可是现实中权大于法,甚至势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还很严重,渗透到各行各业。有了权,什么法都可以不放在眼里,有了势,法律也能被踩在脚下,你还别说,有了这两样,还真没有什么不能摆平的。一个公务员在违法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黑社会,就是钱,有了这两样,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事摆不平。在他的心理,也许根本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最崇拜就是“权”与“势”。
说明官黑勾结现象严重。一个公务员出了点事,第一时间就是黑社会,说明他们已经交了多年的“朋友”,否则何以想得那么快。而更为讽刺的是,这位公务员竟然是从事执法工作的,一个执法的公务员,一个破坏法制的黑社会,沆瀣一气,还能够做出什么。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很大程度上都是有政府官员在做“保护伞”,都存在官黑勾结。这恐怕不是孤例。
说明法制公信力受到损伤。在解决一些问题上,打官司根本不是百姓的首选。一件很普通的交通事故,拿到法院去打官司,应该非常简单,可往往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却可能被人为的搞得特别复杂。费时间,费精力,费金钱,往往还达不到效果,即使有时被法院判决下来,往往又得不到执行,所谓“赢了官司输了钱”。“信访不信诉”、“找黑不找红”的现象的确让法律感到尴尬。这说明我们的法律仍然存在被权势干预的现象,也说明我们的法律程序本身存在很多不利于群众的东西。
说明政府信用存在考验。为什么我们的公务员都不愿意通过正路解决?为什么我们的一些群众也不愿意通过正路解决?这很让人深思,公务员固然是一种特权的思想作祟,可是老百姓为什么又要如此呢?在他们真实地看来,找政府可能也要走门路、花票子,可能还要装得像个“伪君子”;不如找“黑社会”来得直白、来得爽快,给多少钱,办多少事。
如果我们的政府更多一些为民的真心诚意,如果我们的法律更多一些公平公正,公务员再怎么样,也不会耍特权,因为特权已无用,黑社会再有本事,也不会那么容易摆平。正是因为我们政府和法律方面存在的不足,才给了一些公务员特权,才给了一些黑社会以市场,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这个问题的解决也不是那么容易。
(来源:互联网)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