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学习型组织理论在我国广泛传播。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03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积极开展税务学习型组织建设,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由此税务系统掀起了一股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热潮。
对于税务系统而言,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学习力和创新力,对适应时代发展,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优化税收征管,培养税务人才、塑造税务文化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税务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活动已经普遍开展起来,学习型组织的概念也已经深入人心。如何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就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的有效性、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需要科学处理的关系进行探讨分析。
一、学习型组织与税务学习型组织
“学习型组织”是美国管理大师彼得•圣吉博士汇集美国及世界一流企业家的实践,研究分析世界一流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经验,所倡导的一种组织类型。他认为学习型组织是一种灵活的、有弹性、通过不断学习来创造而具有竞争优势的组织,以系统思考为核心,融合了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和团队学习等五项基本修炼。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习型组织理论已被国内外众多企业和非赢利性组织所采用,效果显著。
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机关,其管理体制不同于企业,在建立学习型组织过程中,不能对现有学习型组织理论生搬硬套,应借鉴学习型组织理论的一般理论和原则,紧紧围绕“税务行政”,以不断提高税务干部职工和组织的学习力、创造力、竞争力和凝聚力,实现税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建立适应时代变革的税务行政体系。
二、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的途径及有效性分析
(一)以更新观念为先导,实现“自我超越”
更新观念涉及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两个层次。领导干部观念的更新是关键,一般干部职工观念的更新是基础。领导干部观念的更新一般要借助于外力,即专家辅导和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学习领会,理清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思路。在此前提下,在本组织内做好宣传和发动,对一般干部职工要采取潜移默化的形式进行观念更新,使组织内的每个人都要认清、加强并努力实现自己的愿景,全身心投入工作,心中产生一种“创造性张力”,把“愿景”与“现景”合而为一,实现“自我超越”。
(二)以持续学习为基础,不断“改善心智模式”
学习型组织的最大特点就是个人和组织的不断学习。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搞好业务培训,有的放矢,树立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的观念,通过各种途径开辟一个多元化、开放性的组织学习系统,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提高干部职工的基础素质。通过持续学习,将自己的心智模式推开,不但能够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并能够以开放的心灵容纳别人的想法,逐步克服习惯思维的智障,适应环境的不断变化。
(三)以促进能力开发和管理创新为中心,发挥“团队学习”功能
“团队学习”是提高组织成员相互配合与实现目标的能力过程,是学习型组织的最大优势。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要通过有效途径,比如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一种扁平化、开放化的结构,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思想的交流。第一可以及时沟通,深入探讨,提高工作效率;第二可以相互发现谬误,弥补不足,突出优势,促进工作创新;第三可以相互信任、加强合作,促进交流,鼓舞工作斗志。可见,通过“团队学习”,从系统论角度,将个人发展和组织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不但加强了税务干部职工的能力开发,更有力地促进了组织的管理创新。
(四)以转变管理职能,实现税务工作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共同愿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势在必行。税务系统转变管理职能、实现税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当务之急。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就要求税务干部职工适应形势变化,明确发展目标,建立“共同愿景”,即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广泛开拓为纳税人服务的新内容和新方法;做到为纳税人服务和为政府服务的高度统一。通过“建立共同愿景”,使税务干部职工的内在驱动力得到增强,向心力、凝聚力得到提高。
三、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应避免出现的误区
(一)对税务学习型组织期望过高、急功近利
税务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是一个思维变革的过程、一个文化变革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持续渐变的。它不仅需要税务部门及其干部职工付出持续的努力,做出持续的改变,而且其效果也将是缓慢、渐变、坚固与长久的。许多部门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之初急功近利、期望过高,对思维层面变革的难度缺乏认识,对学习型组织的实质与作用缺乏了解,利用传统的考核办法进行框定和约束,往往适得其反,失望而归。不仅看不到满意的成果,而且会极大地伤害部门以及干部职工建立学习型组织的意志与信心。
(二)将税务学习型组织的“学习”等同于教育培训
税务学习型组织的“学习”和教育培训这两个概念有其相同之处,更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二者目标相同,即提高税务干部职工的素质,增强组织的绩效。不同之处可概括为以下四方面。第一,学习形式不同。税务学习型组织的“学习”,是“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学习,是在岗在位的学习,不存在工学矛盾;而教育培训常常要离岗脱产,存在工学矛盾。第二,学习内容不同。税务学习型组织的“学习”是综合素质和学习力的提高,即税务干部职工以及本部门、本单位为适应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全方位学习和锻炼;而教育培训是学习工作中需要的具体知识和技能。第三,学习途径不同。税务学习型组织强调的是工作育人,使税务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活出生命的意义;教育培训强调的是课堂育人,灌输的是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第四,育人主体不同。税务学习型组织强调个人、团队、组织三者形成合力,共同育人,采取潜移默化的形式,充分发挥个人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以团队学习为基础;教育培训是组织育人,有时带有强制性,个人学习带有被动性。
将税务学习型组织的“学习”简单地等同于教育培训,忽视了学习型组织的真谛和实质,容易使学习流于形式,期望的效果难以实现。
四、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科学处理的关系
(一)亟待解决的问题
1、个人发展的内在驱动动力问题。虽然税务系统近年一直在进行改革,但部分税务人员仍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是其典型心态。要彻底改变税务干部职工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习惯和生活方式,无疑需要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在工商企业中,员工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具有天然的趋同性,都是最大程度追求经营利润,个人愿景和组织的共同愿景的取向具有一致性;而在税务部门中,个人目标取向与组织目标不具有天然的趋同性,要使二者趋向一致,以组织的目标即共同愿景来激发税务干部职工个人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需要领导者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领导艺术。
2、税务工作制度的改革创新问题。税务部门的职责是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征收管理必须规范化和程序化。如何解决税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与学习型组织所要求的扁平化、开放化管理之间的关系?例如,学习型组织主张授权和消除等级架构的理念,而税务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执行上级部门的政策,对创新内部治理结构没有太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实行税务标准化管理,必须对每个流程进行控制,制度性规范要求甚高,在实践中就可能影响效率。
(二)需要科学处理的关系
1、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的关系。税务学习型组织中,只有当个人学习与组织的发展战略相联系,个人学习对组织的核心能力起促进作用时,才能转化为组织学习,同时对组织产生积极作用。组织学习和个人学习的相互关联性表现为:第一,组织学习是通过个人学习来实现的;第二,有益于组织核心能力发展的个人学习才能算是组织学习的一部分;第三,组织学习是超越个人学习的,有个人学习所不能及的内容和影响,组织学习比个人学习的过程更复杂。因此,税务学习型组织应该规范广大税务干部职工按着组织的目标安排学习,朝着组织的战略方向发展。
2、人际交流和日常工作的关系。传统的组织结构中,管理层往往担心人际交流会浪费时间,降低工作效率,或者会结党营私,形成“小团体”,因而有意无意地限制干部职工之间的交流空间,防止对日常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如果需要沟通,也要求以有组织的、时间地点明确的结构性方式(如会议)进行,以便实施管理控制。这种方式实际上会导致组织活力的减弱。
税务学习型组织应该基于这样一种管理理念:由人所构成的组织与人们之间的社会交流密不可分。它强调组织内外的网络与合作关系,而不是只着眼于正规形式,不但鼓励干部职工之间进行交流沟通以加强合作,而且鼓励他们去建立和拓展新的关系,努力向其它组织和个人学习。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人际交流,培育对他人的责任感和信任感,从而构建有健康功能的组织或团体,使创造性、灵活性和个人的承诺感得到充分体现。在税务学习型组织中,这种对他人的责任感、信任感和承诺感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取代组织的规章制度,成为相互间的联结纽带,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税务学习型组织应该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人际交流与人际合作,采取积极健康的形式提高学习力和创造力。
五、建立税务学习型组织的领导角色定位
在税务学习型组织中,学习型领导的角色是必须首先确定的。只有领导者完成了这一身份的转变,税务学习型组织才有可能逐步从单一职能部门转为多面灵活的工作团队。
(一)领导者是舵手而非官员
税务学习型组织的领导者应是组织的舵手而不是官员,领导者本身就和组织拥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在组织中,领导者建立共同愿景,以组织知识和引导学习的能力而获得税务干部职工的信服,使税务干部职工都感受到自己对组织的责任,促进税务干部职工沿着组织的发展战略自觉学习。切忌税务学习型组织中出现传统管理体制的官本位思想。
(二)领导者是教师而非职员
在税务学习型组织中,领导者所真正要做的只能是某些非他做不可的事--这首先是教会其他人懂得如何开展工作即教师身份的确立,而“事必躬亲”的作风反映了领导者对于所领导的组织缺乏信任或信心。这种由于缺乏信心和信任而导致的“无微不至”的工作作风有可能在领导者和组织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并最终将一个充满民主和轻松的组织变成死气沉沉的“衙门”。
(三)领导者是授权者而非控制者
税务学习型组织遵循组织管理的一般的规律,因此领导者的权力依然是组织运行的最重要的保障。但是学习型组织和其他组织惟一的不同在于其建立在信任的伙伴关系之上的成员合作。在组织的微观运行中,组织领导者需要给下属以足够的自我发展的权力,授权组织的具体管理者沿着领导者的意图--当然也是组织的意图运行。
(临组喻荐自《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