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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学习李春华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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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8日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姚学文 实习生 肖志龙)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发出通知,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特别是大中专学生向李春华同志学习。

  李春华是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3级学生、共产党员。2006年7月21日,李春华在家乡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山田寺村为抢救两名落水少年,献出了年仅22岁的宝贵生命。李春华生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好党员。李春华英勇牺牲后,李长春、王兆国、刘云山等中央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开展学习宣传李春华活动。

  通知指出,李春华是当代青年学生的楷模,是当代共产党员的榜样。他的感人事迹,集中体现了一位优秀大学生和共产党员坚定的政治信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崇高的精神追求和良好的道德风貌。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特别是大中专学生,要学习他舍己为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胸怀祖国、忠于人民的远大抱负,学习他勤奋刻苦、立志成才的拼搏精神,学习他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优秀品格。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单位要把开展向李春华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主题班会、党课、网上论坛等形式,兴起学习李春华同志的热潮。要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和谐湖南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各级新闻单位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李春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特别是大中专学生,要以李春华同志为榜样,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为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贡献力量。 

(临组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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