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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组织全市市管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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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8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按照沈阳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新民市市管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工作于10月18日下午在市实验中学进行,本次考试共有600多名市管领导干部报名参加考试。新民市委组织部对本次考试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次考试有以下特点:

  一、领导重视

  根据沈阳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沈组发[2003]28号)的精神,新民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次考试工作,市委组织部把《通知》精神和全市的考试安排意见专题向市委进行了汇报。市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市管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是制定考试工作方案。为保证考试的有序进行,组织部先后三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考务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组发[2003]80号)的通知,对本次考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处理好工学矛盾,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适当向考试工作倾斜。要求所有参考对象要强化自学,认真做好考试复习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上级有关规定,凡在2003年底前未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的现任干部,不得再担任现任职务。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为落实考试工作方案,使考试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组织部召开会议把考务工作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任务、时间、责任清晰,保证了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署周密

  组织部对考试进行了全面部署,把考试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考试准备阶段。在考试前期的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认真统计考试对象、组织报名工作。对全市在职乡镇和市直部门市管领导干部进行统计,按照沈阳市“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参加开卷考试,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参加闭卷考试,194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自愿参加考试”的要求,所有应该参考对象全部按规定分别报名参加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考试。二是购买教材,组织复习工作。为了保证考试效果,组织部积极为考试对象做好服务工作,统一购置了复习教材,并印制了部分考试复习提纲和习题。

  2、考试实施阶段。在考试实施过程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考场的设置。经过反复的研究和现场考察,本次考试工作的考点设置在具有多年考务工作的经验市实验中学进行,共设21个考场,其中开卷考试6个,闭卷考试15个。二是抽调考试工作人员。为保证考试的纪律,组织部分别从部机关、人事局机关、公安局和实验中学等单位抽调了52名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参与本次考试工作。

  3、考试收尾阶段。考试结束后,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组织好补考人员的考试工作。本次考试共有8名同志因事、因病缺考,为组织好补考工作,下发了通知,参加沈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补考。二是做好考试工作总结。认真总结本次考试工作经验,查找考试工作的不足,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纪律严明

  开展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为了真正达到目的,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市委组织部对本次考试提出了严明的纪律要求。

  一是明确了考试对象纪律。考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入场,对号入座答题,不准替考,凡所持证件与本人身份不符的,禁止入场考试;考试人员必须按规定准时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退出当日考试的,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并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补考,擅自缺考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补考。

  二是明确了考场纪律。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考场肃静,立即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准大声喧哗、走动、传递答案、吸烟;不准携带有关考试的书籍。

  三是明确了工作人员纪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考试纪律,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热情为参加考试人员服务,不准为参加考试人员提供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便利,凡因工作失职造成违纪现象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临组摘自新民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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