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风建设是一门科学》有感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重要讲话中,着重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表明中央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2007年反腐核心战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这再一次吹响了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号角。学习和运用正确的党风科学理论来推动这场反腐败斗争,是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对此,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党风科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文禄教授撰写的《党风建设是一门科学》一文,作出了积极而有益的诠释与探索。
据《领导决策信息》2007年第9期报道,赵文禄教授在《青岛市委党校学报》发表的《党风建设是一门科学》,将党风建设作为一门独立的重要科学来研究,比较系统地展示了党风科学研究的新视野,对于当前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很有现实意义。文章认为党风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政党党风的外在环境、内在本质及其党风建设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党风的形成和发展也必然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它作用于党风运动变化的全过程,规定着党风自身及其运动变化的趋向。党风科学正是通过对客观的党风现象和实际的党风建设的研究去揭示党风规律的。当前,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仍然艰巨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以下七个方面作一些规律性探讨:(一)党群关系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二)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机制,是搞好党风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四)制度建设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五)严格监督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六)用人建设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该文指出,当前,繁重的国际国内任务更加要求我们把党风建设作为一门独立的重要科学来研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建设,努力研究和探讨党风廉政建设的外部环境、内在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全面提高党的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增强党风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时代性,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的领导核心。文章还阐明了党风科学研究的时代价值,认为研究党风科学有助于遵循党风建设规律,提高党风建设水平和党的执政能力。强调党风建设是事关全局性的大问题。特别无产阶级政党党风建设的实践迫切需要党风科学理论的指导,把党风建设理论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来研究,无论从我国的国情、党情还是从国际形势的发展来说,都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当今中国社会,处在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既处在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化社会的转型时期,又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针对目前凸现的社会腐败现象,该文强烈呼吁加强党风廉政理论研究,建立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科学理论体系,这对于我们党员干部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有关“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的精辟论述,无疑带来了很大的思维启迪。尤其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是该文运用唯物辩证法和软科学的一些理论方法,从全方位、多角度深入研究和探讨了新时期党风建设的规律、特点和途径,第一次提出并论证了“党风科学”的定义、体系及其基本原理,分析了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及解决途径,阐明了党风建设的科学性、规律性,展示了党风理论研究和党风建设的新思路,不仅填补了我国理论界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而且受到了读者的欢迎和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党风建设是一门科学》的观点富有预见性、创造性,首次较全面系统地论证了党风科学研究的对象、内容和时代价值。它所展示的党风研究和建设新视野、新见解、新观点、新思路,以及所强调的当前应对带有规律性的七个方面的问题作深入研究和探讨,也极大地启发了我们对于根治腐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采取各种手段多管齐下的基本思路。我们由此认为: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和道德规范。首先要通过立法,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对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切断公职、地位与非分利益之间的联系。这既是预防公职人员不廉洁行为的措施,又是监督机关实施监督的前提。其亟待规范的具体日常行为有诸如关于接受礼品和款待的规定、关于兼职和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关于离职后重新就业的规定、关于公职人员持有股票的规定、关于公职人员任职回避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亲属的规定等等。其次,要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普遍认可的、共同的道德标准。这是各项反腐败措施取得社会广泛支持的基础,也是公职人员有法必依、依法办事的前提。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道德规范应根据不同的对象,分为不同的层次,即相应建立起对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三个层次的道德规范,在全社会达成共识,以便更好地发挥道德评价力量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第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阳光法案”。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反腐败和推进廉政建设的过程中,都制定了被称之为“阳光法案”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建立了公职人员公开申报财产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便于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公职人员的财产、收入和债务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也有力于全社会对公职人员实行广泛的监督。根据我国的情况,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其申报对象应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的中层以上干部,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申报内容应包括现有的财产以及今后每年除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同时,还要采取配套措施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公职人员的收入要清晰而确定,对有争议的收入要尽快法定化﹔二是公职人员的私有财产与国家财产的界限要界定,对领导干部的各种待遇,要折算成货币发给本人﹔三是指定专门机关对公职人员的财产监督,并明确失查的责任。
第三、建立便于群众监督的社会机制。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如公开办事章程、规定、程序和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重大行政决策,人民群众可直接提出意见﹔有关行政文件群众可以查阅进行咨询﹔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决定要说明理由﹔增强党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对话和沟通等。二是完善举报制度。要健全和完善一整套保护举报人的措施与制度,对泄露举报人姓名和举报内容的,要严肃处理。要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动员和宣传群众起来举报,最大限度地激起人民群众举报腐败行为的热情,密切监督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多搞举报点、举报箱,定期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三是强化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及时性、公开性、广泛性等特点,能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要强化舆论监督,关键在于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立法,明确新闻单位和记者在舆论监督中的地位、作用、职责和权利,用法律来保障舆论监督的顺利实施,同时对侵犯国家、集体、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约束。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身体力行,蔚成风气。并通过学习和贯彻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姓,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作为一门重要科学去研究、去学习,不断探讨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临组荐自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