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利益分化和利益结构重构成为社会转型时期最重要、最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决策和公共政策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并已经成为影响地方政府善治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善治具有积极与消极的双重意义。
一、 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善治的积极意义
1、促使合法、公正、有序的利益表达与利益综合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如何形成良性的利益协调的社会运行机制是确保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的建立是消解社会利益矛盾、进行利益协调的前提。目前利益集团的问题之所以凸显,主要在于利益表达、利益综合与利益采纳机制的缺失。在现阶段,利益集团作为沟通政府与不同社会群体的纽带和桥梁,其出现对利益表达、利益均衡、利益综合、利益采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推动并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的社会化参与和公共政策的内部输入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2、使地方政府的公共决策更加公正、公开、科学、合理,减少政府决策的偏颇和任意性。公共政策本质上是一种权威性的社会价值分配方案。“作为调整各种利益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的一种重要措施,公共决策可能并不一定总是代表多数人意愿的,但它可能是各利益集团的影响大体均衡的表现,因而会相当近似于整个社会的意愿。”利益集团的存在可以使社会利益关系保持在合理的张力状态,其功能在于使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在信息完善的条件下,充分反映社会的整体利益,促进社会利益均衡,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实现,使地方政府的公共决策体现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公共政策丧失公共性,防止地方政府出现自身利益集团化和软政权化。
3、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推进基层民主。民主的真正价值不是消灭差异,而是基于差异,通过自由、平等和公开的利益表达、冲突和交涉,整合成妥协或者调和意义上的多数意志。利益集团合法有序的民主参与是公共政策合法性的有力保障,是加强地方政府善治的有效途径。彼得斯认为参与式政府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之一,让公民参与政府的决策和某些管理活动,有利于减少决策的失误和减少成本。在公民的参与下,政府的自利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只有通过公民的积极参与,使其利益诉求得到关注和满足,才能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渠道,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4、形成对地方政府体制外的有效监督。公共权力的“私有化”是利益集团谋取非法利益的基础,目前所出现的一些“国家利益地方化、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现象就是公共权力的“私有化”的具体体现。地方政府、部门及其成员的自利行为靠自身无法解决,因此,加强对地方政府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非常必要的。代表群体利益的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有效的政治监督,实际上有一种纠偏作用,是提高政府公务行为透明度,规范政府行为,从体制外监督地方政府、部门及其成员自利行为的有效途径。
5、克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利益集团可以实现通过参与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使公共资源的分配趋于合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再是社会利益的分配者,而是社会利益的协调者。政府和市场都不是万能的,都存在失灵的可能。那么,利益集团在有效的制度安排下参与公共利益的分配,实现公共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有助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优化社会利益结构,克服社会利益失衡,强化社会利益的有效整合,是避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
6、积累社会资本, 增加对既有社会制度的认同。社会资本是一种群体人力资本,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社会资本的强弱决定了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在社会运行中,个人不仅有追求利益的动机,而且还有寻求社群生活和被认同的需要。利益集团作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中介,可以促进社会成员的人际交往, 提高公众参与政治的能力,加强社会的可动员性,增加对政府的信任。因此,基于公民权利义务基础上的社会资本,可以增加并内化为制度认同、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
(临组荐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