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环保局在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中,围绕“13456”(即贯彻一个主线,提高三种素质,坚持四项原则,抓好五项重点,完善六种制度)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贯彻一个主线:即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为主线。
提高三种素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行政执法三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机关工作效能,提升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坚持四项原则:领导带头原则;全员参与原则;激励约束原则;注重实效原则。
抓好五项重点:一是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二是法律法规学习;三是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四是微机应用及办公自动化技能;五是公文写作及机关人员应知应会。
完善六项机制:一是局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一般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下午,如有重要学习内容,则要及时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个学习日。二是周五集中学习制。坚持每周五下午为机关集体学习日,做到雷打不动。除法定节假日或特殊事项外,一般科室不安排工作,保证学习人数,集中开展辅导授课或收看电教片等。三是学习点名提问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实行两点名制度,第一次点名未到的,按迟到处理;第二次点名未到的,按早退处理;两次均未到的(除请假外)按旷工处理。除对本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并按机关共性目标考核标准对相关科室进行扣分,列入年终考核兑现依据。同时,每次学习前,要对上次学习重点内容进行点名提问,当场作答,检查学习效果,促动大家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学习笔记定期批阅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股室负责人每周批阅一次,主管领导每月批阅一次,每季度集体传阅一次,并对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公开曝光。五是季度闭卷考试制度。实行每季度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业务知识考试,考核对象是所有工作人员。考试实行单人单桌严格的闭卷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并列入股室和个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六是考核奖惩制度。对全年考试成绩在前两名的股室、个人全年有两次获得前五名的给予奖励。对成绩不及格或连续两次、全年累计三次成绩在后三名的个人实行待岗处理六个月,仅发基本工资,并按共性目标考核办法扣减所在股室分数。
(摘自新乐环保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