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汉中市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首批干部培训学习学分制考核试点单位。学分制考核内容涉及在职学习、脱产培训、学历学位进修和培训学习成果运用四个方面。在职学习考核以《全国干部学习读本》为主要内容,通过闭卷考试进行考核。脱产培训考核以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对县处级和科级干部参加脱产培训要求为依据,通过确认是否参加组织调训、复核是否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确定相应的学分。学历学位进修考核是在干部现有学历学位基础上,考核干部通过继续深造,取得更高一级学历学位情况,并根据学历学位晋升确定相应学分。培训学习成果运用考核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或本单位对干部的年度考核为依据,依据考核等级确定相应学分。
学分制考核每五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对象为实行公务员管理和参照管理的处级和科级干部。周期内满学分100分,其中在职学习55分、脱产培训20分、学历学位进修10分、培训学习成果运用15分。在考核周期内,发放《学分制考核登记手册》,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登记干部在四项考核中取得的学分。年度内干部学分平均不低于14分,考核周期内累计不低于70分。年度内拟提拔的干部,必须获得上年度规定的平均学分,未取得规定学分的干部,党委(党组)不得提拔使用。一个周期内累计达到规定学分的,向干部颁发《陕西省党政干部知识水平合格证书》,以此作为干部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目前,全市试点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
(临组摘自汉中党建网)